我国中华鳖种苗产业调查与发展战略
我国中华鳖种苗产业调查与发展战略
张振东1,刘夕姿2,肖友红1
(1,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北京 100125;2,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工程研究所,北京 100015)
本文依据当前我国中华鳖主要养殖地区产业发展形式和重点种苗企业基本现状的调查结果,从宏观角度就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总结出当前我国中华鳖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顶层设计不足、重点种苗企业产能不能满足需要、产业发展面临短期风险等问题,提出了理清原良种场区域布局和功能定位,建立大数据互联平台并规范引种、生产和新品种研发等行为,做大做强重点种苗企业和合理引导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建议,以期为我国中华鳖种苗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相关的参考资料。
中华鳖; 种苗; 产业调查; 发展战略
中华鳖(Trionyxsinensis)俗称团鱼、甲鱼、王八,属于爬行纲、龟鳖目、鳖科,是我国重要的特色水产养殖品种和大众消费品。国外鳖资源主要分布在朝鲜、日本和越南[1],我国中华鳖养殖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90年代是养鳖产业快速发展阶段,进入21世纪后,养殖产量进一步提高。据统计,2007年至2012年我国鳖养殖产量稳步增长[2-3],2012年至2014年产量基本平稳,平均为33.8×104t[3-5],是2007年的2倍多,占淡水养殖总产量的1.2%。
种业是产业经济的基础和命脉。2011年以来,国家大力支持农业种业建设,不断加快现代种业发展和种业强国建设步伐[6],“十三五”期间对渔业种业的投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7]。历经了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在中华鳖种苗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距离实现现代渔业种业的发展要求仍存在差距。为此,本文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和初步研究,以期为我国中华鳖种苗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1 我国鳖的主要种类
我国土著鳖的品种有中华鳖、山瑞鳖(Paleasteindachneri)、斑鳖(Rafetusswinhoei)、砂鳖(Pelodiscusaxenaria)等。除中华鳖外其他群体数量很少,山瑞鳖和斑鳖已被列为保护动物[8]。目前我国主要养殖的鳖包括原种中华鳖、引进种鳖、新品种鳖和杂交鳖。
1.1 原种中华鳖
我国幅员辽阔,因时间和地理等因素的影响,原种中华鳖在各地域之间形成一些生态地理品系,主要包括7类[8]。一是北方品系(北鳖):主要分布在河北以北地区,较抗寒,适合北方和西北地区养殖,但养殖产量很小。二是黄河品系(黄河鳖):主要分布在黄河流域的甘肃、宁夏、河南和山东境内,其中以宁夏和山东黄河口为最佳,体大裙宽,体色微黄,很受市场欢迎,是品质最好的原种中华鳖。三是洞庭湖品系(湖南鳖):主要分布在湖南、湖北和四川部分地区,鳖苗腹部呈橘黄色,成体腹部无花斑。四是鄱阳湖品系(江西鳖):主要分布在湖北东部、江西和福建北部地区,出壳稚鳖腹部橘红色无花斑。五是太湖品系(太湖鳖、江南花鳖):主要分布在太湖流域的浙江、江苏、安徽和上海一带,背部有10个以上的花点,腹部有块状花斑,形似戏曲脸谱,抗病力强,肉质鲜美,售价也比其他鳖高,在江、浙、沪地区深受消费者喜爱。六是西南品系(黄沙鳖):主要分布在我国西南地区,体长圆,腹部无花斑,体色较黄,成鳖体背可见背甲肋板。其食性杂,在工厂化养殖环境中生长速度比其他品系快,但背甲肋板影响销售形象。七是台湾品系(台湾鳖):主要分布在我国台湾南部和中部。其性成熟较其他品系早,适合温室养殖小规格(0.4 kg)商品上市,但不适合野外池塘多年养殖。目前野生原种中华鳖的自然种群规模尚未见报道,在国家创建的水产原良种场有一定数量的保种群体。
1.2 引进种鳖
目前国内引进种鳖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日本鳖(中华鳖日本品系GS-03-001-2007)[9]:主要分布在日本关东以南的佐贺、大分和福冈等地,1995年从日本引进,1997年人工繁殖获得成功,2008年由农业部公告为引进种。其生长速度快,外形优美,活体货架期长,适宜在我国各地淡水水域养殖。该品种在浙江地区推广效果良好,每只稚鳖的价格较一般高1~3元,稚鳖的生产量达6 500万只,约占该省中华鳖苗种生产总量的1/3[10]。二是亚洲鳖(Amydacartilaginea),主要由泰国[8]和越南[11]引入,但未经过农业部公告,体背比较光滑,呈灰黑色,腹甲乳白或微红,偶见蓝黑色的斑点,裙边稍窄,行动迟缓,性情温顺,不咬人,鳖壳按下去比中华鳖软,但其幼鳖种价低、抗病力强、存活率高,养殖8至9个月,均重即可达到小规格上市,深受养殖户喜爱,但肉质较中华鳖差、早熟,在国内以温室养殖为主。其他还有珍珠鳖(Apaloneferox,又名佛罗里达鳖、美国瑞鱼)和刺鳖(Apalonespinifera,又名角鳖,主要分布于加拿大)。一般生产者也有把台湾鳖作为引进种鳖。引进种鳖对我国原种中华鳖市场冲击很大[12]。2008年以后农业部未再对引进种进行统一认定,一般只对首次公开引进需要政府补贴的引进种进行风险评估,民间渠道引种现象较多。
1.3 新品种鳖
目前国家共审定新品种鳖两个。一是清溪乌鳖(GS-01-003-2008)[13]:由野生中华鳖选育而成。该品种背部有深黑色斑纹,从吻端到四肢脚爪及尾的腹部为黑色,全黑体色遗传稳定性达到100%,肌肉中氨基酸含量明显提高,营养价值较高,适宜在我国各地淡水养殖水域养殖。二是中华鳖“浙新花鳖”(GS-02-005-2015)[14]:2016年由农业部公告为新品种,是由中华鳖日本品系雌和清溪乌鳖雄杂交获得。其腹部有大块黑色花斑,生长速度比中华鳖日本鳖提高14.0%以上,适宜在我国各地人工可控的淡水水体中养殖。据不完全统计,2012 年至2014年累计试验生产“浙新花鳖”苗种101.6万只,试验养殖总面积约93×104m2(1 400亩)。两种新品种鳖营养价值较一般品种高,市场售价也较高,但是可能因为技术和推广经费等方面因素的限制,目前实际推广范围并不大。
1.4 杂交鳖
杂交鳖是采用杂交技术获得鳖的总称。因人为因素影响,鳖的流动性很大,如不注意隔离控制,极易造成不可控杂交,产生基因污染。从生物进化的角度看,杂交可以产生明显的杂交优势,使有利基因集中于后代,因中华鳖群体选育周期太长,所以杂交技术是培育中华鳖新品种的一种重要方法。除了中华鳖“浙新花鳖”以外,目前市场上的“绿卡鳖”[15]和“英明鳖”[16]都是采用杂交技术进行研发培育中的杂交品系,尚未经农业部审定。实际生产中养殖户自繁自用的种苗,留种后杂交产生的后代也是杂交鳖。杂交鳖在实际生产中占有的比例较难以统计,但根据调查情况预测比例不低。杂交鳖必须在人工可控的环境中进行试养或养殖。
2 我国中华鳖种苗产业格局现状
2.1 中华鳖养殖产量和苗种生产现状
根据中国渔业统计年鉴的数据[3-5],分析2012年至2014年我国中华鳖养殖产量和苗种产量的平均数据(表1)发现,我国中华鳖养殖和苗种供应主要分布在浙江、湖北、江苏、江西、安徽、广西、湖南、广东、福建、河南、山东、河北等12个地区,其中成鳖主产区(比例大于8.0%)在浙江、湖北、江苏,苗种主产区在浙江、湖北、广东、广西。按照稚鳖到商品鳖80%[17]的成活率、商品鳖0.5kg的规格推算,得出结果:目前我国中华鳖苗种缺口大约为2.2亿只,约占我国苗种产量的35.5%,这些苗种可能主要来源于进口外购。也有报道[18]称,我国年中华鳖苗种放养量约10亿只,其中一半以上依赖境外输入。如果不考虑国外引种等因素影响,浙江、江苏和安徽苗种缺口仍较大,福建基本靠外购苗种,广东、山东和河南有一半苗种供外省采购。
表1 我国中华鳖主要养殖地区2012年至2014年平均养殖产量和苗种生产量情况分析表Tab.1 The analysis of the average yield of breeding and fry production in main breeding areas of Trionyx sinensis from 2012 to 2014
注:如果排除国外引种、养殖成活率、养殖周期以及地区间引种等因素影响,比例值差为正数可推测为苗种输入量大于输出量,即该地区苗种产量自给不足,比例值差为负数,则情况相反。
Note: Positive number in the 1st list means that the fry input is bigger than output, which also means that the seed production in the region is insufficient, excluding some factors such as seed introduction, survival rate and breeding cycle and so on,negative number means the contrary.
2.2 中华鳖主要养殖地区、养殖模式与种类
在浙江[2],嘉兴、杭州、金华、湖州、绍兴等地是中华鳖养殖主产区,养殖种类以日本鳖、杂交鳖(日本鳖与台湾鳖杂交)和台湾鳖为主,小部分为太湖鳖。嘉兴中华鳖产量占浙江省约2/5,占全国约1/5[19],其中台湾鳖约占55%,杂交鳖约占20%,其它品种(品系)均占10%以下。浙江地区养殖模式多样,包括有温室养殖(工厂化养殖)、两段法养殖(温室加外塘)、水泥池塘精养、池塘混养(鱼鳖混养、南美白对虾池混养、珍珠蚌池混养等)、种养结合(如稻田养鳖、茭白田养鳖、藕塘养鳖、葡萄园养鳖等)和大水面养殖(如水库网箱养鳖、湖泊栏网养鳖等)。有报道[2]称,2011年浙江省鳖工厂化养殖面积约500×104m2(7 500亩),外塘养殖面积约3 000×104m2(4.5×104亩,含混养和种养);温室养鳖产量最高,可达20 kg/m2;其次是水泥池精养,产量可达8 kg/m2;浙江省和江苏省大约有70%的养殖户采用温室养殖。温室养殖节约土地资源、缩短商品鳖的上市周期,但保温燃料浪费资源,燃烧废弃物污染空气,尾水排放严重污染环境,鳖口感、外观和销售价格等欠佳。近年来,浙江省开始实施“五水”共治战略政策,各地相继出台关停温室养殖的政策,计划拆除温室600×104m2以上,预计未来鳖产量可能进入逐步下降的阶段[20]。
在广东和广西[2],养殖种类以台湾鳖、“绿卡鳖”和黄沙鳖为主。广东主产区在顺德、中山、东莞、惠州、汕尾陆河县、揭阳揭东县和梅州梅县。广西主产区在玉林和桂平。广东和广西养殖模式主要以两段法养殖和外塘生态养殖为主。在江西[15],养殖区分布于南丰县(京丰甲鱼养殖有限公司和幸氏甲鱼特种养殖场)、黎川县(许兴初甲鱼养殖场)、云山县(英明特种水产养殖场)、永修县(鄱阳湖中华鳖良种场)、余干县(富源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进贤县(特种水产养殖场和江南绿源中华鳖生态养殖合作社)、弋阳县(江西金龟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地,主要养殖种类有江西鳖、日本鳖、黄河鳖、台湾鳖、杂交鳖等,主要养殖模式有温室养殖、池塘养殖和种养结合模式。在山东和湖北,黄河鳖养殖占据较大比例,主要养殖模式有池塘养殖和种养结合。在其他几个地区报道不多,但主要养殖方式基本差别不大。
2.3 中华鳖重点种苗企业的布局及规模
与其他水产品种的种苗工程相比,我国中华鳖种苗体系工程建设发展速度较快,占有比重较大,成绩显著。截止2015年底,我国已建设中华鳖遗传育种中心(浙江)1个,占遗传育种中心总数的3.1%;挂牌国家级中华鳖原良种场5家,占总数量的6.3%;创建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场3家,占总数量的3.4%。它们主要分布在浙江、湖北、湖南、广东和山东,保存种类主要以日本鳖、黄河鳖、太湖鳖和湖南鳖为主。
调研了解的12家中华鳖重点种苗企业数据显示(表2),其年中华鳖苗种总产量可达4 300多万只,约占全国总量的6.9%,平均占地面积约73.3×104m2(1 100亩),平均室外基础设施约61×104m2(910亩)、平均室内基础设施约28 000 m2,平均保存亲本及后备亲本约11.2万只,平均年稚鳖生产量约358万只。另据统计,2015年[20]国家级中华鳖水产原良种场平均占地面积约59×104m2(890亩),其中室外基础设施约40×104m2(600亩)、室内基础设施约21 000 m2,保存亲本及后备亲本约5.6万只,年稚鳖生产量约180万只;浙江省2013年[21]有省级以上中华鳖水产原良种场12个,平均占地面积约38×104m2(570亩),其中室外基础设施约20×104m2(300亩)、室内基础设施约5 800 m2,保存亲本及后备亲本约11.2万只,年稚鳖生产量约270万只。综上可见,场区面积超过67×104m2(1 000亩),保种数量超过10万只,年稚鳖产量超过350万只的规模,可以作为目前衡量国内较大中华鳖种苗企业的基本参数。
表2 中华鳖重点种苗企业调查基本信息一览表Tab.2 The basic information list of key enterprises of Trionyx sinensis fry
3 主要问题分析
3.1 中华鳖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的顶层设计不足
一是中华鳖原良种场总体布局不合理,功能定位模糊。如对江西鳖、台湾鳖和黄沙鳖的原良种场建设支持力度明显弱于其他种类;不同种类的中华鳖原良种场建设未能满足物种原产地分布区域发展的需要;部分原良种场保存种类过杂,种质资源保存缺乏合理性。二是对种质资源利用监管力度不足。国际间引种经过首次引种风险评估后,政府对后续引种工作缺少行之有效的跟踪监测;不同省之间的引种完全由生产者完成,没有监管的手段或平台。大部分生产者在引种、留种、制种等环节缺乏足够的行业自律和配套技术,乱引种、乱留种和乱杂交导致种质混乱和退化。三是缺乏对新品种选育和推广行为的调控。新品种选育工作一般为各单位自发研究,缺少相关标准,国家层面缺乏根据生产需要制定的重点育种规划设计;对正在研发的新品种政府没有跟踪监测的抓手;对通过审定的新品种缺乏持续的推广经费支持,同时缺乏对市场的引导和把控。
3.2 中华鳖重点种苗企业的产能较现代渔业种业发展需求仍有较大差距
要实现现代渔业种业的发展目标,按照二八定律,重点种苗企业供应的苗种应满足全国80%养殖户的需求,显然,目前的产能较需求仍有较大差距。一是省级以上原良种场生产规模不足,以浙江省为例,按浙江养鳖产业的发展水平衡量,省级以上原良种场的供苗能力要满足全省80%养殖户的需求,每场年供苗能力应达到1 400万只,是2013年平均水平的5.2倍。调研的重点种苗企业没有一个可以达到此水平。二是省级以上原良种场数量不足。按照80%的市场占有率、按每场1 400万只的年稚鳖产量计算,需要省级以上原良种场36家;按照每场358万只的年稚鳖产量计算,需要139家;按照目前最大供苗量的企业800万只的年稚鳖产量计算,需要62家。根据目前所掌握情况看,具备一定产能的省级以上原良种场大约不超过30家。三是现有原良种场之间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差距较大。12家企业在基础设施、保种量和生产规模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种质资源保存好的供苗量少;供苗量多的在种质保存和利用、规范操作与标准化生产等方面又相对弱势。
3.3 中华鳖产业市场进入调整期,短期风险较大
一是产能回调的理论需求。2007年至2013年产量连续7年增长,总产量翻了一倍多。2013年就有报道[2]称中华鳖行业已投资过度,行情已到顶点,2014年产量较2013年略降,已经体现产能回调的预兆。二是渔业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22]要求产业进入调整期。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不仅包括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同时涉及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消费行为等各个方面。浙江地区的去温室养殖政策已经有所体现。三是食品质量安全的间接影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以及大众消费者都对食品质量安全越来越重视,普通投机式生产导致药残超标等行为将受到严厉制裁,行业门槛将逐步提高,一般养殖效益将逐渐下滑。四是无序的市场竞争仍然严重。虚假品牌或以次充好等行为仍不在少数,加之消费者信息不对称、优良品牌建设仍然在路上、优质的苗种以及无公害养殖的中华鳖优质不优价现象仍较普遍。这使规范养殖业者赚钱越来越难,挫伤积极性。这些都要求中华鳖产业对市场进行必要的洗牌。
4 对策及建议
4.1 理清区域布局,整合资源,合理保护种质资源
一是根据中华鳖不同品系原种分布区域和市场占有率,合理布局建设原良种场。可依托原种种质资源保护区,重点在山东和河南建设黄河鳖原种场,在浙江建设日本鳖、太湖鳖和新品种鳖原良种场、在湖南建设湖南鳖原种场,在江西建设江西鳖原种场,在广东和湖北分别建设良种来源可控的台湾鳖、黄河鳖和洞庭鳖良种场,在广西建设黄沙鳖原种场。省级以上中华鳖原良种场总数控制在60个以内,其中国家级场不超过10家。未来建议加快建设江西鳖、黄沙鳖国家级原种场,加强湖南鳖、太湖鳖和台湾鳖良种场建设。二是规范并强化省级以上原良种场的功能定位,整合项目资源进行集中支持。建议现阶段省级以上原良种场每场重点保存一个品系,核心群体保种应不少于2 000只,后备群体不少于8 000只,这部分保种经费由政府财政和企业共同承担,国家级场按照国家、省、原良种场50∶30∶20的比例分担,省级场按照省、市和原良种场50∶30∶20的比例分担。尽快研究将现有种业工程建设经费与保种经费相衔接,合理高效保护核心种质资源。
4.2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建立大数据平台,跟踪种质资源利用,规范引种和生产行为,加强研发投入
一是尽快建立中华鳖引种和渠道管理制度规范,实现制度保障和引种登记备案;开展中华鳖苗种场以及养殖场(户)的普查工作,掌握苗种及养殖现状,取缔非法经营。在此基础上,尽快投资建立政府层面互联互通的网络数据平台,对正常经营单位和个人的苗种及养成品的输入和输出等纳入数据管理系统,实现苗种和产品的可追溯。二是建立健全主要地区龟鳖协会机制,减少个人引种,区域间引种由协会统一报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完成采购。三是加强对从业者的培训和引导,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加大对违法乱纪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行业自律性,提高投机者的成本。四是对国内中华鳖育种团队进行梳理,从国家层面提出育种需求;对市场上不同的中华鳖品牌进行梳理,规范广告宣传;对新品种要加大宣传推广支持力度,提高一般养殖者和消费者对新品种的认知。
4.3 做大做强中华鳖重点种苗企业,加快实现现代渔业对种业发展的需求
以现有的7家国家级中华鳖原良种场和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场为基础,根据现代渔业种业发展需要,从基本建设、技术力量、种质质量、管理和生产五个方面入手,组建专业团队,一对一研究发展方案,注重专业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品牌的打造、科研单位与推广单位的衔接,集中打造我国第一批设施设备先进、种质资源优良、生产规模大、标准化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经验可复制可推广的现代化大型中华鳖种苗企业。在合理调控养殖规模和种苗需求的前提下,未来一段时期,首先实现重点企业每场面积超过133×104m2(2 000亩),保种数量超过20万只,年稚鳖产量超过1 000万只,苗种销售范围辐射到我国中华鳖主要产区,品牌苗种市场占有率达到全国20%。
4.4 引导产业稳定发展,降低市场风险,探索现代中华鳖产业经营模式
一是建立行业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利用互联平台定期发布行业相关信息,合理引导养殖业者的生产行为,对不可抗力造成的系统性风险应提前备案并制定应对方案。二是逐步调减产能,倡导健康、规范的生态养殖模式,保证良好的市场弹性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三是全面汇总统计并集中打造一批具有地理标志的中华鳖品牌产品,建立完善的宣传体系,利用网络、电视、书刊、报纸、杂志等媒体发布产业动态,通过召开信息发布会、举办技能大赛和美食比赛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认知水平,提升产品附加值,带动鳖产业由数量型向质量和效益型转变。四是积极支持多种经营模式的创新和推广,如“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基地+合作社”的经营模式 ,充分发挥全国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的作用,探索休闲渔业基地建设和保健品基地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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