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关于高位池海水养殖项目环评类别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表时间:2021/06/20 01:05:13  浏览次数:1314  
西南渔业网-丰祥渔业网秉承:求是务实不误导不夸大不炒作!水产专业网站为您提供优质服务!【郑重提醒】:本站所有文章,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谢绝转载!!谢谢合~
市场在变,我们的诚信永远不会变!
环境部关于高位池海水养殖项目环评类别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高位池海水养殖项目

环评类别关问题的复函


环办环评函〔2021〕284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你厅《关于高位池海水养殖项目环评类别有关问题的请示》(粤环报〔2021〕4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以下简称《名录》)根据养殖类型和养殖规模明确了“海水养殖”的环评类别要求。请示中提到的不涉及用海面积的高位池海水养殖与涉及用海面积的高位池海水养殖,区别在于养殖池位于法定海岸线向陆一侧或是向海一侧,两者污染物排放类型基本一致,产生的环境影响相似。

因此,同意你厅请示意见,不涉及用海面积的高位池海水养殖项目执行《名录》中“海水养殖”的环评类别要求,养殖水面1000亩及以上的高位池(提水)养殖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养殖水面1000亩以下100亩及以上的高位池(提水)养殖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特此函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6月1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部内抄送:法规司,海洋司。

声明:转载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养鱼第一线”微信公众订阅号头条@渔人刘文俊

"养鱼第一线"微信公众帐号和头条号将会定期向你推送本号信息将为你精诚服务!

查看评论[0]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