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渔法制
西南渔业网-丰祥渔业网秉承:求是务实不误导不夸大不炒作!水产专业网站为您提供优质服务!讲水产里的故事,用养殖人的语境,给你送来一个真材实料的匠心精品文章!
- 鱼塘承包纠纷:一场洪水引发的“罗生门”
- 环境资源罪名解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 “准3·15“晚会曝光"海参水深”,连夜行动处理!
- 公安部:坚决斩断非法捕捞的黑色链条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
- 我国修订并发布进境水生动物检疫疫病名录
- 继禁养令后,国家对养殖业再设的2道禁令:自配饲料和粪污处理
- 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 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
- 公告:《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
- “一刀切”拆违将造成了多大的社会经济损失?
- “民告官”胜诉:养殖场“违建“被强坼,少不了这份强有力的证据清单
- 重庆市市级水产良种场建设和管理规范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坚决反对一律灭杀在养野生动物等做法
- 蛙类及动物养殖“再解禁“:规范蛙类管理!蛙类按照水生动物管理
- 政协委员:明晰野生动物养殖白名单,事关养殖户的切身利益
- 男子非法猎捕、杀害中华鲟!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 政协委员李大进:将合法饲养的野生动物纳入家畜家禽
- 重庆合川警方查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合川“莽子”获救!
- 人大代表周洪宇:将可食用野味等同于肉食监管
- 湖南公布首个省级野生动物养殖退出补偿方案:竹鼠每公斤75元,果子狸每只6百
- 行政诉讼:因禁养导致搬迁,养殖户有权应依法获得补偿安置的权利
- 禁养竹鼠的损失,不能让养殖户自己扛!
- 上海立法保护中华鲟
- 深圳"禁野"立法的问题:甲鱼能不能吃?不应是个问题!
- 养殖户起诉北大教授吕植侵犯名誉权,案件尚待审查受理 !
声明:本站属公益性没有商业目的的网站,上列文章仅供个人学习参考。本站所发布文章为原创的均标注作者或来源,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许可转载的请注明出处。本站所载文章除原创外均来源于网络,如有未注明出处或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
欢迎关注本站(可搜索)"养鱼E线"微信公众帐号和微信视频号"养鱼一线"以及头条号"水花鱼@渔人刘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