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卖150碗粉蒸肉被判赔5万”案迎来最后结果:买家撤诉,一二审判决被撤销

发表时间:2024/01/12 09:37:02  浏览次数: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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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此前备受关注的“女子卖150碗粉蒸肉被判赔5万”一案有了新进展,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去年11月2日作出民事裁定,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准许原告(买家)撤诉;撤销原一审和二审判决。

此前有报道,重庆的王女士在卖出150份扣碗类熟肉产品时,虽然进行了真空包装,但因没有标注产品相关信息,被买家邵先生举报为“三无产品”,告上法庭。一二审王女士均败诉,要求退还约4500元货款并给予十倍赔偿,加上案件受理费,共计5万余元。2022年4月,王女士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想不通这个结果,将继续上诉。

王女士家出售的粉蒸肉(视频截图)

舆论高度关注后,重庆一中法院发布情况通报回应了质疑称,2022年4月22日下午,该院派员前往当事人所在的重庆市忠县马灌镇白高村,主动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进行释明,告知其如对二审判决不服,可根据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二审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再审申请。4月29日,王女士委托律师向重庆市高院申请再审。同年8月4日,重庆市高院作出民事裁定,提审本案。

重庆高院民事裁定书

2023年11月2日,重庆市高院对该案作出民事裁定。

据重庆市高院民事裁定书,该院审理过程中,原告(邵先生)以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撤回一审起诉。法院认为,原告撤回一审起诉的请求,已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依法予以准许。

依据规定,重庆市高院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撤销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渝01民终474号民事判决及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2021)渝0117民初7472号民事判决。11日晚,王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案件相关情况不便回应。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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