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妇挖塘养鱼被控非法占用农地案一审开庭

发表时间:2024/06/09 18:57:18  来源:红星新闻  浏览次数: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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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月,湖南一农妇被控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在湖南省永州市道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道县白马渡镇白马渡村,村民吴荣三祖孙三代义务保护鸟类的事迹在当地广为流传,吴荣三一家因此被媒体誉为“潇水护鸟一家人”。2016年8月,吴荣三的儿子吴耀都在护鸟过程中与打鸟人产生冲突,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申诉至今。吴耀都65岁母亲孙小萍因在承租的双牌水库库区内“开挖鱼塘”被指控“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据家属介绍,庭审从早上10点开始,到晚上8点30分结束,中间经历过两次休庭。检方指控孙小萍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辩方则认为孙小萍不构成犯罪。

道县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旁听坐席已满,红星新闻记者未获准旁听。针对此案,道县法院院长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将会依法依规审理。道县检察院检察长则称,案件审理期间不接受采访。

被控“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湖南一农妇被警方刑拘

据永州市政府官网发布消息,在道县白马渡镇白马渡村,村民吴荣三祖孙三代义务保护鸟类的事迹在当地广为流传,吴荣三一家因此被媒体誉为“潇水护鸟一家人”。

永州市政府官网的相关报道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因为与持枪打鸟者的一起冲突,吴荣三的四儿子吴耀都获刑。在吴耀都反映问题期间,2021年12月,吴耀都母亲孙小萍被警方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侦查。2023年9月,孙小萍向巡视组以及《问政湖南》栏目反映其遭遇,认为自己并未非法占用农地。

2024年1月5日,65岁的孙小萍被道县警方刑拘,罪名是此前被立案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根据吴家和道县警方都认可的事实,2005年10月22日,白马渡村委会与吴荣三签订的一份开发堤坝经营权出租协议约定:白马渡村委会将本村“大丘里”开发堤坝170水位线内荒塘(不包括责任田)发包给吴荣三,租期60年。

2019年5月,吴荣三与孙小萍签下《离婚协议书》,将“开发堤坝经营权”转交给孙小萍。

按照孙小萍及其他吴家人说法,自承租以来,其投入数百万对堤坝和水塘修建,准备开办农家乐。但围堰堤坝太低,每年春季发洪水时,会有不少鱼苗越过堤坝,损失惨重。2020年洪水期,鱼塘又跑失几十万条鱼,因此对鱼塘清淤,增高堤坝。

道县公安局认为,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孙某萍在未办理任何手续情况下雇请挖掘机在“大丘里”开挖、整理成6口鱼塘。2021年3月17日,道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向孙小萍下达停工通知书。本案被指控非法占地的11.98亩,是孙小萍开挖的“大丘里”最东侧第6口鱼塘面积。

吴家人表示,根据签订合同,其承包面积是水淹区,几乎每次下大雨都会被淹,承包以来,承包范围内未有人在涉案地块耕种,滩涂不适宜耕种。其并没有“开挖”鱼塘,只是将原有池塘清淤,然后将塘堤加高加宽。

庭审现场:

检方认为开挖鱼塘时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

辩方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

据多名旁听人员确认,6月6日的庭审中,检方指控,在2020年9月份至2021年3月份期间,孙小萍在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通过吴耀都联系雇请挖机师傅驾驶挖掘机在“大丘里”开挖鱼塘,在明知“大丘里”东边属于白马渡村村民责任田的情况下,仍在“大丘里”东边占用白马渡村村民吴某某等多名农户的基本农田新开挖出一口鱼塘。

2021年3月,经道县自然资源局认定:孙小萍在道县白马渡镇白马渡村“大丘里”“开塘养鱼”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面积11.98亩,鉴定结果表明:耕地耕作层全部破坏、田间基本设施全部遭到损毁,排灌功能丧失;“开塘养鱼”对耕地质量造成的损毁程度等级为特别严重。

检方认为,孙小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并毁坏基本农田开挖鱼塘,改变被占用基本农田用途,数量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方则认为,道县自然资源局的报告中“关于违法占用地类的判定”显示,鉴定以2019年度未实施土地变更调查为由,将“该地块”界址坐标与2018年的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套合,经套合比对,涉案地块占用土地地类为:水田,但法律规定必须是以上一年度也就是2019年数据套合,与2018年套合不符合法律规定。道县国土局提供的涉案土地2019年土地利用现状明确为“坑塘水面”,该现状图足以证明2019年不但启动了“三调”,同时也更新了当年度数据。

辩方指出,控方用以支撑自控的证据,道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案涉地2017年、2018年属于基本农田的现状图以及他们对该地属于基本农田的鉴定结果、道县农业农村局出具的“关于该地属于基本农田并造成了损毁程度的鉴定报告”程序不合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具类似鉴定报告的单位,必须是地市级或省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无权出具。

辩方还提到,根据签订的合同,其承包的所有面积都是位于海拔170以下水淹区,几乎每次下大雨都会被淹。自其承包以来,其承包范围内未有人在涉案地块进行耕种,滩涂本身也不适宜耕种,达不到耕种条件。孙小萍没有“开挖”鱼塘,而是将原有池塘进行清淤,然后将塘堤加高加宽。因此,孙小萍不构成犯罪。

道县法院院长:

将会依法依规审理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此次庭审原本预计审理时间两天,但实际只进行了6月6日一天。旁听人员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庭审上午10点开始,一直到晚间8点30分结束,中午和晚间进行了两次休庭。

红星新闻记者曾申请旁听此次庭审,但最终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旁听坐席已坐满未允许记者进入法庭旁听。

该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开庭,除了被告人家属,还有包括人大代表以及被告人所在村的村民在内的各界人士进行旁听,旁听席较为紧张。

道县法院院长则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一定会依法依规审理此案。

此外,红星新闻记者还电话联系了道县检察院检察长,希望能够就此事采访出庭检察官,道县检察院检察长表示检察院目前暂不方便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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