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许国企放地笼不许钓友垂钓?安徽宿松致歉:已约谈公司,将开放垂钓区

发表时间:2023/12/01 11:57:12  浏览次数:3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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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网友反映“安徽宿松云梦泽公司粗暴驱离垂钓者,自己却撒下绝户网”一事,安徽宿松11月30日再次发布《情况通报》回应称,已约谈涉事的县属国企责成加强人员教育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决定开放南赛湖、大赛湖、龙湖后梢、龙感湖三汊港等休闲垂钓区域;对于使用地笼起捕情况,已要求涉事公司不得使用影响渔业资源保护的渔具渔法。

据“宿松融媒”公众号消息,宿松县人民政府11月30日进行通报称,近期,我县国有企业安徽云梦泽生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与垂钓爱好者发生争执,引发媒体关注和网络热议,对此我们深表歉意。

渔船放地笼(来源:博主视频截图)极目新闻 图

近日,有网友反映称,安徽宿松云梦泽生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粗暴驱离“大湖”区域的钓友,双方产生过较为激烈的矛盾。另有视频博主举报称,航拍发现“大湖”水域有渔船大肆使用地笼捕捞,捕捞上来的鱼会被运送至一艘大船上,交鱼地点有穿着“云梦泽”公司救生衣的工作人员在场。地笼网细孔密,一向被称为绝户网,不仅威胁水生生物资源的多样性,还会导致各类水草、垃圾等杂物堆积,堵塞污染河道,大大降低水流速度,严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很多地方都严禁地笼入水。

宿松县农业农村局11月18日曾通过“宿松融媒”回应称

网友举报所述放地笼捕捞的位置,处于保护区实验区钢桩标界外围与大官湖连通水域,在此水域内使用地笼,未违反相关《通告》中的强制性与约束性规定。举报所述情况实际是下仓埠社区专业渔民在黄湖内保护区的实验区钢桩标界外围,与大官湖连通非“十年禁渔”水域进行季节性起捕活动,主要起捕生活史周期相对较短,寿命只有一至两年左右,自然死亡会对水质造成一定影响的小型鱼虾等水生动物,是解决专业渔民生计问题的安置措施之一。该局将进一步加强起捕活动全过程监督管理,防止出现网友反映的“毁灭性”捕捞行为,最大限度发挥生态增殖渔业对大湖生态修复的积极作用。

有网友指出,安徽宿松云梦泽公司属于宿松县政府全资控股的县属国企,该回应有“背书”之嫌。

11月30日下午,宿松县政府再次发布《情况通报》并致歉。该通报称

近期,该县国有企业安徽云梦泽生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与垂钓爱好者发生争执,引发媒体关注和网络热议,对此深表歉意。针对反映的情况,该县成立专班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与垂钓爱好者发生争执情况。经查,安徽云梦泽生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巡护管理不规范、不文明现象,已约谈该公司,责成加强人员教育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二、关于休闲垂钓区开放情况。为满足休闲垂钓需求,根据规划,决定开放南赛湖、大赛湖、龙湖后梢、龙感湖三汊港等休闲垂钓区域,同时尽快完善垂钓区配套设施。

三、关于大水面承包情况。为加强湖泊渔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已编制《宿松县大水面生态保护与渔业发展规划(2022-2026)》,实施“以渔净水、以渔抑藻”生态渔业。2022年,安徽云梦泽生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竞标获得我县境内龙感湖、大官湖和黄湖非“十年禁渔”水域有偿使用权,开展生态渔业经营。

四、关于使用地笼起捕情况。经查,黄湖毗邻大官湖水域存在使用地笼起捕,该水域不在“十年禁渔”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范围内。为严格渔业资源管理,要求安徽云梦泽生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不得使用影响渔业资源保护的渔具渔法。

湖泊是大自然赋予宿松的宝贵财富,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依法监督管理,扎实推进湖泊生态保护,科学释放湖泊资源效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普惠、更可持续的绿色福祉。

对调查中发现的干部工作作风问题,我们将依规依纪处理。衷心感谢媒体和网友的监督、批评和建议,诚挚欢迎大家来宿松休闲垂钓、观光做客!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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