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拍脑袋决策”禁止养猪羊鸡鸭鱼蟹!依法养猪更待何时!
(当我们现在看到上面的两幅图,不知大家心里有何感想!)
农村养猪养羊、养鸡养鸭,是千百年来中国农民的习惯,既解决了吃肉问题,又解决了剩菜剩饭的合理利用问题。拿到现在来说,除了其粪便有小范围的所谓污染之外,饲养家畜几乎还能解决生活厨余垃圾的出路问题。
可自从“环保禁养”之后,一切都变了。农民必须另外增加收入去购买昂贵的猪肉、鸡肉,原来的剩菜剩饭也没处消化,加之没有任何处理能力,随意倾倒反而造成新的污染。而废弃的圈舍设施也只能闲置或是忍痛拆除,对养殖大户来说,环保问题更是生猪养殖难以逾越的一道屏障。
从自然资源部最新的表态看,这些争议和问题总算可以回到原点。但《法制日报》记者从新闻发布的字面内容看,尽管这些政策重新回归,却依然缺少“法”的痕迹。
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的核心作用,提升政府重大决策的法治化水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然而,在一些地方普遍存在的带有偏差甚至错误政绩观的作用下,诸如禁止养猪羊、禁止养鸡鸭、禁止养鱼蟹等“拍脑袋决策”层出不穷,禁止老百姓亲友邻居之间打麻将玩扑克、禁止在传统集区摆摊设点、禁止所谓“五小企业”开张生产……这些禁止性的政策性要求、命令,有些还写进领导讲话、写进正式红头文件中,有些类似要求甚至还上升为省市政令。
就拿记者日前关注的南京某地为了推进长江大保护,脱离法治要求损害法治权威的"乱拆迁”做法来说,参与大开发是一哄而上,落实大保护也是一哄而上,留下的社会矛盾却极难解开。令法治记者们难堪的是,有时想在一些政府决策文件、领导讲话中找几句“法治”字眼,都十分困难。故而在推进落实重大决策过程中,难免不断遇到棘手的新问题。
而这些现象背后,要么是一些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尚未养成,法治社会尚未形成;要么是一些领导干部明知有违法治精神而拍脑袋干了再说,依然停留在重大决策不需要法治规制的旧思维上运行。而有责有权的执法司法机关,却被动成了“甩手掌柜”。决策执行中遇到困难阻碍、矛盾纠纷后,又不得不出来担任“最后一道防线”的守护者。
提高重大决策的法治化水平,还是要依靠领导干部发挥“领头雁”作用,以及贯彻落实部门的法治自觉性,实现少一点“拍脑袋”决策,多一点暖心窝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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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日前发布通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生猪养殖用地需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保障生猪养殖用地作为当前土地管理的重要任务,主动与农业农村部门对接,为稳定生猪生产切实提供用地保障,做到应保尽保。
通知明确,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来源:法制日报 丁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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