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类物种数、重点保护水生生物数量:纳入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
6月29日,生态环境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日,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工作。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司司长、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发布会上表示,将积极稳妥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推动建立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机制,引导地方履行水生态保护责任,推动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据介绍,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聚焦水生态系统健康和生物多样性恢复,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在长江干流、主要支流、重点湖库确定了50个考核水体,分区分类开展水生态监测评价。
根据综合评价得分,将水生态综合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和一般3个等级。2022-2024年在长江流域17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水生态考核试点,确定考核基数,2025年开展首次考核。
“在前期反复研究、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聚焦长江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发言人刘友宾表示,评分细则兼顾长江源头及上中下游特点,从国内外已有应用基础的近200项指标中,筛选出有成熟监测方法的14项,构建了以水生态系统健康为核心,以水生境保护、水环境保护、水资源保障为支撑的考核指标体系,并按河流、湖泊、水库进行分类评价。
其中,河流有10个指标,包括鱼类物种数、重点保护水生生物数量、大型底栖动物物种数、自然岸线率、水体连通性、水生生物栖息地人类活动影响指数、水源涵养区生态系统质量、综合污染状况、汛期污染强度、生态流量达标率。
湖泊有11个指标,包括鱼类物种数、重点保护水生生物数量、大型底栖动物物种数、水华面积比例、水生植被覆盖度、浮游动物群落结构、自然岸线率、水生生物栖息地人类活动影响指数、水源涵养区生态系统质量、综合营养状态、生态流量达标率。
水库有6个指标,包括鱼类物种数、重点保护水生生物数量、水华面积比例、水生生物栖息地人类活动影响指数、水源涵养区生态系统质量、综合营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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