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现公开征求意见

发表时间:2021/11/13 08:52:49  浏览次数:2104  
西南渔业网-丰祥渔业网秉承:求是务实不误导不夸大不炒作!水产专业网站为您提供优质服务!讲水产里的故事,用养殖人的语境,给你送来一个真材实料的匠心精品文章!

2021年10月29日,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意见稿”。

关于公开征求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意见的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我办组织起草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11月28日前反馈至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玉洁

联系电话:010-62103930

E-mail:syclyny@163.com

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8号科技楼206

邮编:100081

附件:1.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

2.兽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

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1: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兽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

意见稿中明确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是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增补版,与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配套使用。


此次发布的意见稿标准规定了动物性食品中41种兽药残留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并且适用于与最大残留限量相关的动物性食品。


新增变化

此次,意见稿新增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共109个限量),涉及靶组织、新增检测药物数量及检测药物种类详见下表:

更新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现公开征求意见

由上表可见,本次新增的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重点涉及靶组织是蛋类,新增29个药物限量;其次是肌肉/脂肪/肝/肾,新增13个药物限量


鱼和蜂蜜均新增农业部第2292号公告发布的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4 种兽药限量,鱼还新增了3种杀虫药的限量。

声明:本站属公益性没有商业目的的网站,上列文章仅供个人学习参考。本站所发布文章为原创的均标注作者或来源,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许可转载的请注明出处。本站所载文章除原创外均来源于网络,如有未注明出处或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

站(可搜索)"养鱼第一线"微信公众帐号和微信视频号"养鱼第一线刘文俊视频号"以及头条号"水花鱼@渔人刘文俊"!

查看评论[0]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