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药后出现鱼死亡或效果不佳的原因及对策
一些养鱼户在当地水产技术部门准确诊断鱼病后,虽然施用了渔药还是出现鱼死亡或效果不佳,给渔业生产造成一定损失,笔者认为施用渔药存在以下问题。
一、施用渔药时间不当
一是鱼在浮头或浮头刚消失,正在处于昏迷状态,窒息水中,体质差;加上上午8时开始施用渔药,水中含氧量少,水温逐渐上升,药物反应加速,药液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达到较高浓度,稍有不慎,很容易造成鱼类大批死亡。二是施用渔药面积大,劳动力少,施用渔药时间延长。下午6时施用渔药一直到8时才完毕,此时由于停止了光合作用,表水层的溶氧量由于呼吸和氧化作用的消耗,加上水质逐渐恶化,池水中溶氧逐渐降低,是引起鱼类大批死亡的原因。
二、水质和温度变化的原因
一是池水较肥,施用渔药后水中浮游生物大量死亡,造成水质恶化,溶氧降低;加上水温高,施用渔药量又没有适当减少,造成鱼类大批死亡。二是池水过瘦,水中饵料生物缺少,溶氧少,鱼类体质差,对药物抵抗力差;加上水温的升高,理化因子的变化,药物毒性加剧,因而造成鱼类大批死亡。
三、施用渔药量不准
养鱼户事先没有实地精确的测量水体积和计算用药量,因计算池水体较麻烦,只是估计带统计数字,而该药物一旦水中超过一定浓度就会造成鱼类大批死亡。有一些药物的性质不稳定,极易变质,购买和使用时应根据药物的性质加以质量鉴别,对性质不稳定的药物,如漂白粉、硫酸亚铁、生石灰宜现买现用。
根据以上一些地方的情况从施用渔药的效果加以分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1.施用渔药时间不能在中午前后阳光直射时,以及浮头或浮头刚消失,尤其是高温季节,此时更不能施用渔药。对面积大的水体,劳动力少的养鱼户,施用渔药时应请专人帮助,在短时间里一次按药量施完,以便提高防治鱼病的药效。高温季节施用渔药时间适宜在下午5:00至6:30完毕,此时池水溶氧量较高,水温逐渐降低,一般不容易引起药物加剧中毒,鱼类死亡现象。
2.施用渔药量要事先实地准确测量、计算水体体积和所需用药量,浓度一定要按规定或适当减少使用较为安全,不能因治病心切,任意提高施药浓度。要求在施药后12小时之内勤观察鱼类的活动情况,发现鱼类有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加注新水等解救措施。
3.不要随意混施药物,当两种以上药物混用时可能会产生拮抗作用而降低药效,如硫酸铜不能与生石灰混用。
(通联:342100,江西安远县农业和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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