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病诊断的五个原则
目前,社会发展程度不够,鱼病诊测仪器和鱼病诊断机构不能象人病药店或医院那样普遍存在于社会各个地方,尚难于做到通过检测患病鱼体的各项生理指标而对鱼类疾病进行诊断,大多只能通过病鱼的可见症状的一些异常表状作出确诊。
大致可以根据以下五个原则进行鱼疾病的诊断:
1.判断是否由于病原体引起的疾病的原则
有些鱼类出现不正常的现象,并非是由于传染性或者寄生性病原体引起的,可能是由于水体中溶氧量低导致的鱼体缺氧,各种有毒物质导致的鱼体中毒等。
这些非病原体导致的鱼体不正常或者死亡现象,通常都具有明显不同的症状:
(1)因为在同一水体的鱼类受到来自环境的应激性刺激是大致相同的,鱼体对相同应激性因子的反应也是相同的,因此,鱼体表现出的症状比较相似,疾病理发展进程也比较一致。
(2)某些有毒物质引起鱼类的慢性中毒外,非病原体引起的鱼类疾病,往往会在短时间内出现大批鱼类失常甚至死亡。
(3)查明患疾病原因后,立即采取适当措施,症状可能很快消除,通常都不需要进行长时间治疗。
2.依据疾病发生的季节的原则
因为各种病原体的繁殖和生长均需要适宜的温度,水温的变化与季节有关。所以,鱼类疾病的发生大多具有明显的季节性。
适宜于低温条件下繁殖与生长的疾病原体引起的疾疾病大多发生在冬季,而适宜于较高水温的疾病原体引起的疾疾病大多发生在夏季。
3. 依据患病鱼体的外部症状和游动状况的原则
虽然多种传染性疾病均可以导致鱼类出现相似的外部症状,但是,不同疾病的症状也具有不同之处,而且患有不同疾病的鱼类也可能表现出特有的游泳状态(泳姿)。
如鳃部患病的鱼类一般均会出现缺氧浮头的现象,而当鱼体上有寄生虫寄生时,就会出现鱼体挤擦和时而狂游的现象。
4.依据鱼类的种类和发育阶段的原则
因为各种病原体对所寄生的对象具有选择性,而处于不同发育阶段的各种鱼类由于其生长环境、形态特征和体内化学物质的组成等均有所不同,对不同疾病原体的感受性也不一样。
所以,鲫或者鲤的有些常见疾病,就大多不会在冷水鱼中发生,有些疾病在幼鱼中容易发生,而在成鱼阶段就不会出现了。
5.依据疾病发生的地区特征的原则
由于不同地区的水源、地理环境、气候条件以及微生态环境均有所不同,导致不同地区的病原区系也有所不同。
对于某一地区特定的饲养条件而言,经常流行的疾疾病种类并不多,甚至只有l~2种,如果是当地从未发现过的疾病,患病鱼也不是从外地引进的话,一般都可以不加以考虑地区特征,是否是新的病种而需要更深入地从更深层次的角度去探究鱼病的病原病因。
6.原发性和继发性疾病的确诊
根据对鱼体检查的结果,结合各种疾病发生的基本规律,就基本上可以明确疾病发生原因而作出准确诊断了。
需要注意的是,当从鱼体上同时检查出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病原体时,如果两种病原体是同时感染的,即称为并发症。
若是先后感染的两种病原体,则将先感染的称为原发性疾疾病,后感染的称为继发性疾病。
对于并发症的治疗应该同时进行,或者选用对两种病原体都有效的药物进行治疗。由于继发性疾病大多是原发性疾病造成鱼体损伤后发生的,对于这种状况,应该找到主次矛盾后,依次进行治疗。
声明:本站未注明出处的转载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未注明出处或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欢迎关注本站(可搜索)"养鱼第一线"微信公众帐号和微信视频号"养鱼第一线刘文俊视频号"以及头条号"水花鱼@渔人刘文俊",将会定期向你推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