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鱼大规模死亡防治为何屡屡陷入怪圈损失惨重?鱼类病原鉴定工作这件事很多人忽视了
发表时间:2020/04/29 20:08:17 浏览次数: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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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世界水产养殖第一大国,同时也是世界上唯一的养殖量大于捕捞量的国家。水产养殖种类多样,包括鱼类、贝类、甲壳类及水生植物。我国进行规模化养殖的水产品种类已达60多种,但几乎所有养殖品种都会受到疾病威胁。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水产养殖病害种类高达200余种,其中常见病达几十种之多,病原包括病毒、细菌、真菌、寄生虫等,其中2006年生物源性疾病中,病毒性疾病占11.02%、细菌性疾病占57.63%、寄生虫性疾病占24.58%、真菌性疾病占4.24%。2018 年,中国水产养殖因病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约450亿元。因此,开展病害防控研究,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对于落实国家新发展理念、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障国家粮安全和建设美丽中国是十分紧迫和至关重要的。
近两年国内养殖的四大家鱼(以草鱼为典型代表)、黄颡鱼均在春季暴发大规模死亡。主要症状:(1)草鱼呈体表充血出血,头部眼眶周围肿胀、淤血至溃烂,尾鳍基部和尾柄有溃烂甚至竖鳞,鳍基部有不同程度的充血,鳃丝肿胀充血甚至溃烂;有草鱼脂肪较厚,有腹水,肝脏、脾脏和肾脏有不同程度的肿胀充血和脆化,肠道空,有部分胀气和充血;(2)黄颡鱼体表溃烂,头部有红点及腹部四周充血,肛门红肿有出血,鳃丝肿胀充血,解剖发现肝脏病变、胆囊肿大、肛门红肿,常伴有肠炎、突然停食、鱼沿池塘边缓游、急性死亡等现象。
草鱼从最开始一天死亡两三条,到发病后大量死亡,高峰期甚至每天损鱼超过1000斤;而养殖的几万斤黄颡鱼,从有一条鱼发病死亡,3天内全军覆没,全部死清死光,一条活鱼不剩!无论是外地购买鱼种,还是本地存塘鱼,拉网或未拉网的养殖池塘,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疫情。而且,这病带有一定的传染性,一塘鱼发病,周边的鱼也像发了瘟,几天就开始纷纷死亡。发病期间,养殖户曾根据多年养殖经验及他人的建议,按照水霉病、寄生虫病、细菌病甚至病毒病等方向进行救治,各种抗菌药、抗病毒、杀虫药、调水产品乃至各种培藻手段轮番使用,但仍然未见效果或者效果不甚显著,甚至越用药越死鱼。
针对上述病情,许多水产病害相关机构,包括科研院所、渔药企业、饲料企业及基层水产技术推广部门等,均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如浙江淡水所针对黄颡鱼疾病通过疾病诊断的一般程序,无常规病原发现,认为可能是新的未知病原有待确认;还有其他人认为草鱼数月未进食体质虚弱,气温变化反复无常,时高时低,易造成抵抗力进一步降低,导致条件致病菌感染引起的;也有认为在今年4月份以来的黄颡鱼大规模暴发性死亡,最根本的原因是养殖户疏忽对鱼体的越冬管理和开春的投喂管理,致使鱼体免疫系统功能紊乱,消化系统代谢障碍,并在春天气候环境剧变的影响下导致大量死亡。也有观点认为是原料出现问题,如霉变等。以上观点均为引用,尚待深入研究证实,本文不做讨论。
病原在一定程度是病因,但病因很大程度上不是病原决定。因病原扑朔迷离,病因更加难以明确。因此在防控建议,各方都相对保守。如浙江所的方案(1)对健康鱼进行“隔离”保护,对用具进行消毒、单独使用;(2)适量投饲,并在饲料中添加VC、免疫多糖等,提高其抗病力;(3)稳定水质,加强增氧,不宜进水或换水,不宜使用刺激性强的药物,尽可能减少对鱼体产生刺激或应激;(4)减少苗种流通,避免疾病向周边扩散传播;(5)及时捞出病死鱼,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发病池水必须消毒处理后才能外排。
其余观点均与此大同小异,而企业方面则更强调过冬后的代谢障碍加上环境、体质等综合因素造成的。针对代谢障碍,这可能是鱼类营养方面的概念,我不是很懂,但我个人观点,赞同漫长冬季未进行投喂,鱼类体质较差,开春后各种致病生物容易感染鱼体致病,如报道草鱼检测到了气单胞菌、水霉甚至寄生虫等,黄颡鱼爱德华氏菌、寄生虫甚至真菌等。这就牵扯出另一个问题,鱼类养殖过冬应该有一个很长的历史了,为何这两年大规模暴发?病原、鱼体、环境(饲料及养殖环境等)有何不同,值得深思。针对上述情况,本人综合给出的治疗原则:(1)降低鱼类应激,如使用中药等,避免鱼类受到用化学药物消毒等操作的极大刺激;(2)待鱼类病情有所改善,如少量摄食、游泳活力明显增强或死亡下降等,尝试药物治疗,如抗炎、凝血等,避免一下子使用消毒剂等;(3)进行消毒改水等巩固治疗,有同行使用这个原则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这是我提的原则,至于用什么药,怎么用,何时用,则有劳各位一线技术人员自己把握。为何这样说呢?这就引出了我今天要讲的主题,在此次鱼类疫情下,我们需要探讨鱼类病原鉴定工作的意义,以期也阐明水产科研工作者与水产一线工作人员特别是病害防控技术人员的关系。
1、鱼类病原鉴定一般方法
鱼类病原鉴定有很多种方式,选择不同的鉴定方法主要是根据病原种类确定的。在上世纪,病原鉴定,主要通过传统的显微镜观察及分离培养法等,这就是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能够观察确认的病原主要是真菌、寄生虫、可培养的细菌及病毒等。随着现代生物学的快速发展以及电子显微镜的普及,病原检测方法呈现多种多样, 如LAMP检测、环温介导、双重PCR、荧光定量PCR及ELISA法等。而甚至在很多情况下,有了电子显微镜可以直接观察鱼体病毒感染情况,准确率很高。但有一个原则,确定鱼类病原必须符合科赫法则。近年来也出现一个难题,即可能存在混合协同感染的情况,比如小龙虾的“五月瘟”,事实在病原分离时大多可以分离到气单胞菌及弗氏柠檬酸杆菌两种细菌,单独使用气单胞菌感染可以导致小龙虾死亡,而弗氏柠檬酸杆菌不会,而两者混合,则毒性更大,那么病原到底是什么?二者又是什么关系?所以看似简单的事情在当今环境变得更加复杂了。
2、鱼类病原鉴定主要目的
正如此次人类新冠疫情一样,正确鉴定病原有利于采取防控措施。鱼类病原鉴定的目的也是如此,即准确诊断疾病,为制定防控措施提供参考。但这也存在一个误区,即病原与病因的区别,病因包括病原,病原不等于病因,我们需认识制定防控措施的依据是病因,而不是病原。如此次草鱼、黄颡鱼发病,可能在局部被诊断出是气单胞菌或者其他,如果按照这个病原为依据,大量消毒以及使用抗生素,结局可能就是上面说的一样越用药死亡越多。很明显,病原可能是导致鱼类发病的直接因素,而鱼类发病时,他们已经可能是晚期了,此时使用药物行为产生的刺激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3、鱼类病原鉴定与临床防控关系
目前,很多一线技术人员对病原鉴定工作很不屑,原因很多。(1)鱼类发病,多是常见几种病原引起的,每次进行病原鉴定,结果可能都是类似,时间久了就得厌烦,笔者曾经在全国最大的牛蛙养殖场推广病原鉴定及药敏试验,刚开始养殖人员很感兴趣,等几次实验下来,发现每次结果大同小异,就开始不太积极,而一线技术人员根据丰富的临床经验,治疗常见疾病那是轻车熟路;(2)未知鱼类病原鉴定需要时间,而病原性疾病发病快,死亡率高,等到病原鉴定出来,估计鱼类早凉凉了,而一线技术人员根据自己试错的经验,加上水产药物种类总共才60多种,可能可以更快的制定很好的治疗方案;(3)即使鉴定出病原,病原也对鱼类有严重危害,但其是条件致病病原,即使杀死病原,也无法治愈,需综合环境、鱼体等因素,还有一种情况是病原是原发性病原,但知道了也无特效药,而一线技术人员还是凭着自己多年试错的经验及自己积累的心得,找到合理的防控方式,当然也在一定的条件下不拘泥于合法合规药物的约束;(4)有很多疾病都是非病原性的,而我们太重视病原性疾病了,每次发病都是那一通猛虎操作,寻找病原,参照人医,医院的传染科是很小的一个部门,就可知道,原发性病原疾病只占很小一部分,所以这也可佐证为何技术员在很多时候并没有搞明白传染性疾病原理的情况治好了鱼病。这些因素都使得一线技术人员对病原鉴定有一定的排斥。
以上描述了鱼类病原在鱼类疾病防控中失败的案例。那么鱼类病原鉴定在临床防控中不重要吗?答案是否定的,鱼类病原鉴定也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疾病防控的成败。笔者亲历,2013年某鲟鱼养殖场,俄罗斯鲟苗每天死亡大约在3000尾,使用了很多种治疗措施,均无法阻止鱼苗死亡,本人通过临床诊断、病原形态学鉴定,确定为某种寄生虫感染堵塞鱼苗鳃部,导致缺氧死亡,本人没有采取通常做法对鱼苗及养殖池消毒,而是对水源用生石灰处理,由于是流水养殖,用药第二天鱼苗死亡下降了90%,几天后即停止死亡。从此案例即可看出,临床防控措施制定,需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首先确定病原或者排除是否病原因素,从病原特性、养殖模式以及鱼类本身特点等入手,综合考量才能对鱼类进行疾病采取正确的治疗措施。
某养殖场鱼类夏季经常遭到败血症袭击,死亡率很高。使用抗生素起初效果很好,但逐步耐药性增强,药物剂量不断加大才能起作用。因条件有限一直未能彻底解决问题,困扰了很多年。直到2012年我到养殖场进行临床诊断,病原鉴定工作,明确是由嗜水气单胞菌感染引起,并且病原已经高度耐药。鉴于可选用药物并不多,而等到每次发病再次去治疗效果也并不理想,因此本人经过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嗜水气单胞菌在鱼类养殖环境滋生,多数是有残饵提供营养,而考虑到养殖为流水养殖,水质清澈见底,每次投喂残饵并不多,并且经常清洗进排水沟及养殖池,看似嗜水气单胞菌滋生的温床并不存在,经本人在养殖场近一个月的排除发现,养殖场虽然各个方面消毒、清洗做的很完善,但有一点遗漏,即连接各个养殖池埋在地下的管道,从来没有清理过,经要求,每次晒塘时,即用抽水机将水管中水抽出,果然是腐败发臭的黑水,再利用生石灰消毒后用高压水枪冲洗,慢慢的败血症开始减少,第二年败血症发病池不到2012年的10%。
某养殖场鱼类暴发一种怪病,发病率很高,传染性很强,当时养殖场经自身摸索,注射青霉素效果很好(青霉素(兽用)不在水产品允许使用范围内,但实际上很多地方都在用,也包括很多既未批准使用,也没有禁止使用的药物,我一直弄不明白是否可用),但随着使用推移,从注射一针青霉素即可迅速治愈,到注射五针效果仍差强人意,长期以往肯定会出问题。经病原分离,从鱼类血液中分离到一株停乳链球菌,经检测已高度耐药,结合其高温致病特点,我给出的方案是高温时期将投喂时间提前到早上4点,下午8点,极端高温天气停止投喂,因流水养殖加上人工直接充氧,不怕缺氧,天气凉快时,鱼类摄食并有充足的时间休息缓解,不需立马承受高温导致应激,从而大大降低了链球菌的感染机会,此措施实施一段时间后,发病率明显降低。
以上可很好的阐明病因包括病原,病原不等于病因。病原鉴定只是临床病原性疾病防控的前提,而不是鱼类疾病防控的前提。之所以会在发病鱼类中或多或少检测到病原,那是因为鱼类始终处在有菌环境,检测到病原并不能说明多少问题。举个例子,人在医院做了手术,严重的需在ICU病房休养,轻者则注射消炎药,目的就是提供无菌环境,而鱼类无法做到。另外人一旦感染细菌病毒等,则可能很快死亡,因为手术后体质很差,而鱼类也一样,寒冬后体质很差,各种病原感染,人可各体治疗针对病原,鱼不行,群体治疗则应重在挽救大多数轻症,提高鱼体免疫,避免因针对病原导致大规模急性死亡。事实上鱼类原发性病原不多,基本是寄生虫、真菌及病毒等,致死率高的细菌多为条件致病菌,因此有理由认为很多表面是细菌性的疾病可能不是病原性疾病,或者说可以当做非病原性疾病治疗。
4、鱼类病原鉴定与科学研究关系
鱼类病原鉴定是病害科学研究的重要内容。目前水产疾病研究集中于传染性疾病方面,如草鱼出血病等,已经研究的十分深入。鱼类病原鉴定是研究病原性疾病防控措施、发病机制及检测手段的前提。只有进行病原鉴定才能更好地认识鱼类病原性疾病,为一线防控提供技术理论支撑。这中间就存在一定的空白,就科研结果如何转变为实用技术。目前这一环节的缺少,导致普遍的观点,科研太高大上,疾病防控技术太低端,但高大上的科研看上去无助于实际的养殖,而看似低端的防控技术却能解决实际问题。这就是矛盾,也是根源,即缺乏转化,研究人员干不了,一线技术人员也干不了,这就导致一种假象,研究的越深入,越感觉脱离实际生产,而一线也感觉研究并未给疾病防控带来实际帮助。
5、一味强调病原的危害
目前,在鱼类养殖过程中,我们过分的强调了病原的危害,几乎认为每次疾病暴发都是病原引起的。由此带来的直接的危害即是渔药滥用,而死亡却加剧。间接则表现现在鱼类病害病害研究方面几乎没有涉及非病原性病害方面,仅营养专家进行了营养性疾病的初步探讨;一线多数养殖技术人员更是动不动消毒、内服及调水改水三板斧,能真正思考鱼类发病真正原因,做到标本兼具的对于鱼类疾病进行防控的比较少。记得前段时间有专家发文表示数年之后,我们对鱼病的防控技术将一退千里,将再无合格的技术人员了。
6、小结
综上,病原鉴定仅仅是针对病原性疾病,强调主要是原发性的。病原鉴定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也可对养殖实践中病害防控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病原鉴定要合理看待,并不一无是处,也不可能一味万能。
近两年国内养殖的四大家鱼(以草鱼为典型代表)、黄颡鱼均在春季暴发大规模死亡。主要症状:(1)草鱼呈体表充血出血,头部眼眶周围肿胀、淤血至溃烂,尾鳍基部和尾柄有溃烂甚至竖鳞,鳍基部有不同程度的充血,鳃丝肿胀充血甚至溃烂;有草鱼脂肪较厚,有腹水,肝脏、脾脏和肾脏有不同程度的肿胀充血和脆化,肠道空,有部分胀气和充血;(2)黄颡鱼体表溃烂,头部有红点及腹部四周充血,肛门红肿有出血,鳃丝肿胀充血,解剖发现肝脏病变、胆囊肿大、肛门红肿,常伴有肠炎、突然停食、鱼沿池塘边缓游、急性死亡等现象。
草鱼从最开始一天死亡两三条,到发病后大量死亡,高峰期甚至每天损鱼超过1000斤;而养殖的几万斤黄颡鱼,从有一条鱼发病死亡,3天内全军覆没,全部死清死光,一条活鱼不剩!无论是外地购买鱼种,还是本地存塘鱼,拉网或未拉网的养殖池塘,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疫情。而且,这病带有一定的传染性,一塘鱼发病,周边的鱼也像发了瘟,几天就开始纷纷死亡。发病期间,养殖户曾根据多年养殖经验及他人的建议,按照水霉病、寄生虫病、细菌病甚至病毒病等方向进行救治,各种抗菌药、抗病毒、杀虫药、调水产品乃至各种培藻手段轮番使用,但仍然未见效果或者效果不甚显著,甚至越用药越死鱼。
针对上述病情,许多水产病害相关机构,包括科研院所、渔药企业、饲料企业及基层水产技术推广部门等,均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如浙江淡水所针对黄颡鱼疾病通过疾病诊断的一般程序,无常规病原发现,认为可能是新的未知病原有待确认;还有其他人认为草鱼数月未进食体质虚弱,气温变化反复无常,时高时低,易造成抵抗力进一步降低,导致条件致病菌感染引起的;也有认为在今年4月份以来的黄颡鱼大规模暴发性死亡,最根本的原因是养殖户疏忽对鱼体的越冬管理和开春的投喂管理,致使鱼体免疫系统功能紊乱,消化系统代谢障碍,并在春天气候环境剧变的影响下导致大量死亡。也有观点认为是原料出现问题,如霉变等。以上观点均为引用,尚待深入研究证实,本文不做讨论。
病原在一定程度是病因,但病因很大程度上不是病原决定。因病原扑朔迷离,病因更加难以明确。因此在防控建议,各方都相对保守。如浙江所的方案(1)对健康鱼进行“隔离”保护,对用具进行消毒、单独使用;(2)适量投饲,并在饲料中添加VC、免疫多糖等,提高其抗病力;(3)稳定水质,加强增氧,不宜进水或换水,不宜使用刺激性强的药物,尽可能减少对鱼体产生刺激或应激;(4)减少苗种流通,避免疾病向周边扩散传播;(5)及时捞出病死鱼,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发病池水必须消毒处理后才能外排。
其余观点均与此大同小异,而企业方面则更强调过冬后的代谢障碍加上环境、体质等综合因素造成的。针对代谢障碍,这可能是鱼类营养方面的概念,我不是很懂,但我个人观点,赞同漫长冬季未进行投喂,鱼类体质较差,开春后各种致病生物容易感染鱼体致病,如报道草鱼检测到了气单胞菌、水霉甚至寄生虫等,黄颡鱼爱德华氏菌、寄生虫甚至真菌等。这就牵扯出另一个问题,鱼类养殖过冬应该有一个很长的历史了,为何这两年大规模暴发?病原、鱼体、环境(饲料及养殖环境等)有何不同,值得深思。针对上述情况,本人综合给出的治疗原则:(1)降低鱼类应激,如使用中药等,避免鱼类受到用化学药物消毒等操作的极大刺激;(2)待鱼类病情有所改善,如少量摄食、游泳活力明显增强或死亡下降等,尝试药物治疗,如抗炎、凝血等,避免一下子使用消毒剂等;(3)进行消毒改水等巩固治疗,有同行使用这个原则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这是我提的原则,至于用什么药,怎么用,何时用,则有劳各位一线技术人员自己把握。为何这样说呢?这就引出了我今天要讲的主题,在此次鱼类疫情下,我们需要探讨鱼类病原鉴定工作的意义,以期也阐明水产科研工作者与水产一线工作人员特别是病害防控技术人员的关系。
1、鱼类病原鉴定一般方法
鱼类病原鉴定有很多种方式,选择不同的鉴定方法主要是根据病原种类确定的。在上世纪,病原鉴定,主要通过传统的显微镜观察及分离培养法等,这就是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能够观察确认的病原主要是真菌、寄生虫、可培养的细菌及病毒等。随着现代生物学的快速发展以及电子显微镜的普及,病原检测方法呈现多种多样, 如LAMP检测、环温介导、双重PCR、荧光定量PCR及ELISA法等。而甚至在很多情况下,有了电子显微镜可以直接观察鱼体病毒感染情况,准确率很高。但有一个原则,确定鱼类病原必须符合科赫法则。近年来也出现一个难题,即可能存在混合协同感染的情况,比如小龙虾的“五月瘟”,事实在病原分离时大多可以分离到气单胞菌及弗氏柠檬酸杆菌两种细菌,单独使用气单胞菌感染可以导致小龙虾死亡,而弗氏柠檬酸杆菌不会,而两者混合,则毒性更大,那么病原到底是什么?二者又是什么关系?所以看似简单的事情在当今环境变得更加复杂了。
2、鱼类病原鉴定主要目的
正如此次人类新冠疫情一样,正确鉴定病原有利于采取防控措施。鱼类病原鉴定的目的也是如此,即准确诊断疾病,为制定防控措施提供参考。但这也存在一个误区,即病原与病因的区别,病因包括病原,病原不等于病因,我们需认识制定防控措施的依据是病因,而不是病原。如此次草鱼、黄颡鱼发病,可能在局部被诊断出是气单胞菌或者其他,如果按照这个病原为依据,大量消毒以及使用抗生素,结局可能就是上面说的一样越用药死亡越多。很明显,病原可能是导致鱼类发病的直接因素,而鱼类发病时,他们已经可能是晚期了,此时使用药物行为产生的刺激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3、鱼类病原鉴定与临床防控关系
目前,很多一线技术人员对病原鉴定工作很不屑,原因很多。(1)鱼类发病,多是常见几种病原引起的,每次进行病原鉴定,结果可能都是类似,时间久了就得厌烦,笔者曾经在全国最大的牛蛙养殖场推广病原鉴定及药敏试验,刚开始养殖人员很感兴趣,等几次实验下来,发现每次结果大同小异,就开始不太积极,而一线技术人员根据丰富的临床经验,治疗常见疾病那是轻车熟路;(2)未知鱼类病原鉴定需要时间,而病原性疾病发病快,死亡率高,等到病原鉴定出来,估计鱼类早凉凉了,而一线技术人员根据自己试错的经验,加上水产药物种类总共才60多种,可能可以更快的制定很好的治疗方案;(3)即使鉴定出病原,病原也对鱼类有严重危害,但其是条件致病病原,即使杀死病原,也无法治愈,需综合环境、鱼体等因素,还有一种情况是病原是原发性病原,但知道了也无特效药,而一线技术人员还是凭着自己多年试错的经验及自己积累的心得,找到合理的防控方式,当然也在一定的条件下不拘泥于合法合规药物的约束;(4)有很多疾病都是非病原性的,而我们太重视病原性疾病了,每次发病都是那一通猛虎操作,寻找病原,参照人医,医院的传染科是很小的一个部门,就可知道,原发性病原疾病只占很小一部分,所以这也可佐证为何技术员在很多时候并没有搞明白传染性疾病原理的情况治好了鱼病。这些因素都使得一线技术人员对病原鉴定有一定的排斥。
以上描述了鱼类病原在鱼类疾病防控中失败的案例。那么鱼类病原鉴定在临床防控中不重要吗?答案是否定的,鱼类病原鉴定也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疾病防控的成败。笔者亲历,2013年某鲟鱼养殖场,俄罗斯鲟苗每天死亡大约在3000尾,使用了很多种治疗措施,均无法阻止鱼苗死亡,本人通过临床诊断、病原形态学鉴定,确定为某种寄生虫感染堵塞鱼苗鳃部,导致缺氧死亡,本人没有采取通常做法对鱼苗及养殖池消毒,而是对水源用生石灰处理,由于是流水养殖,用药第二天鱼苗死亡下降了90%,几天后即停止死亡。从此案例即可看出,临床防控措施制定,需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首先确定病原或者排除是否病原因素,从病原特性、养殖模式以及鱼类本身特点等入手,综合考量才能对鱼类进行疾病采取正确的治疗措施。
某养殖场鱼类夏季经常遭到败血症袭击,死亡率很高。使用抗生素起初效果很好,但逐步耐药性增强,药物剂量不断加大才能起作用。因条件有限一直未能彻底解决问题,困扰了很多年。直到2012年我到养殖场进行临床诊断,病原鉴定工作,明确是由嗜水气单胞菌感染引起,并且病原已经高度耐药。鉴于可选用药物并不多,而等到每次发病再次去治疗效果也并不理想,因此本人经过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嗜水气单胞菌在鱼类养殖环境滋生,多数是有残饵提供营养,而考虑到养殖为流水养殖,水质清澈见底,每次投喂残饵并不多,并且经常清洗进排水沟及养殖池,看似嗜水气单胞菌滋生的温床并不存在,经本人在养殖场近一个月的排除发现,养殖场虽然各个方面消毒、清洗做的很完善,但有一点遗漏,即连接各个养殖池埋在地下的管道,从来没有清理过,经要求,每次晒塘时,即用抽水机将水管中水抽出,果然是腐败发臭的黑水,再利用生石灰消毒后用高压水枪冲洗,慢慢的败血症开始减少,第二年败血症发病池不到2012年的10%。
某养殖场鱼类暴发一种怪病,发病率很高,传染性很强,当时养殖场经自身摸索,注射青霉素效果很好(青霉素(兽用)不在水产品允许使用范围内,但实际上很多地方都在用,也包括很多既未批准使用,也没有禁止使用的药物,我一直弄不明白是否可用),但随着使用推移,从注射一针青霉素即可迅速治愈,到注射五针效果仍差强人意,长期以往肯定会出问题。经病原分离,从鱼类血液中分离到一株停乳链球菌,经检测已高度耐药,结合其高温致病特点,我给出的方案是高温时期将投喂时间提前到早上4点,下午8点,极端高温天气停止投喂,因流水养殖加上人工直接充氧,不怕缺氧,天气凉快时,鱼类摄食并有充足的时间休息缓解,不需立马承受高温导致应激,从而大大降低了链球菌的感染机会,此措施实施一段时间后,发病率明显降低。
以上可很好的阐明病因包括病原,病原不等于病因。病原鉴定只是临床病原性疾病防控的前提,而不是鱼类疾病防控的前提。之所以会在发病鱼类中或多或少检测到病原,那是因为鱼类始终处在有菌环境,检测到病原并不能说明多少问题。举个例子,人在医院做了手术,严重的需在ICU病房休养,轻者则注射消炎药,目的就是提供无菌环境,而鱼类无法做到。另外人一旦感染细菌病毒等,则可能很快死亡,因为手术后体质很差,而鱼类也一样,寒冬后体质很差,各种病原感染,人可各体治疗针对病原,鱼不行,群体治疗则应重在挽救大多数轻症,提高鱼体免疫,避免因针对病原导致大规模急性死亡。事实上鱼类原发性病原不多,基本是寄生虫、真菌及病毒等,致死率高的细菌多为条件致病菌,因此有理由认为很多表面是细菌性的疾病可能不是病原性疾病,或者说可以当做非病原性疾病治疗。
4、鱼类病原鉴定与科学研究关系
鱼类病原鉴定是病害科学研究的重要内容。目前水产疾病研究集中于传染性疾病方面,如草鱼出血病等,已经研究的十分深入。鱼类病原鉴定是研究病原性疾病防控措施、发病机制及检测手段的前提。只有进行病原鉴定才能更好地认识鱼类病原性疾病,为一线防控提供技术理论支撑。这中间就存在一定的空白,就科研结果如何转变为实用技术。目前这一环节的缺少,导致普遍的观点,科研太高大上,疾病防控技术太低端,但高大上的科研看上去无助于实际的养殖,而看似低端的防控技术却能解决实际问题。这就是矛盾,也是根源,即缺乏转化,研究人员干不了,一线技术人员也干不了,这就导致一种假象,研究的越深入,越感觉脱离实际生产,而一线也感觉研究并未给疾病防控带来实际帮助。
5、一味强调病原的危害
目前,在鱼类养殖过程中,我们过分的强调了病原的危害,几乎认为每次疾病暴发都是病原引起的。由此带来的直接的危害即是渔药滥用,而死亡却加剧。间接则表现现在鱼类病害病害研究方面几乎没有涉及非病原性病害方面,仅营养专家进行了营养性疾病的初步探讨;一线多数养殖技术人员更是动不动消毒、内服及调水改水三板斧,能真正思考鱼类发病真正原因,做到标本兼具的对于鱼类疾病进行防控的比较少。记得前段时间有专家发文表示数年之后,我们对鱼病的防控技术将一退千里,将再无合格的技术人员了。
6、小结
综上,病原鉴定仅仅是针对病原性疾病,强调主要是原发性的。病原鉴定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也可对养殖实践中病害防控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病原鉴定要合理看待,并不一无是处,也不可能一味万能。
研究人员不是万能,每个人研究的方向都很聚焦,可能很精通某个疾病,也没有机会接触到很多病例,但毕竟与养殖一线技术人员相比;而养殖技术人员可能碰到各种病例,经验十分丰富,但可能很难接触到更深层次的东西,因此术业有专攻,需通力合作,互补长短,填补中间空白。这也是为何开头,我只提出原则,而将具体操作推给一线技术人员的原因,各有分工。也是借探讨鱼类病原鉴定工作的意义的机会,表达一下个人的看法,当然不排除全才的存在。
(出处:科学养鱼 作者: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上海海洋大学 杨移斌 艾晓辉 杨先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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