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药使用注意事项
药物按照其应用的范围一般分为三大类,即人用药物、兽药及农药。渔药是“用以预防、控制和治疗水产动植物的病虫害,促进养殖品种健康生长, 增强机体抗病能力,改善养殖水体质量,以及提高增养殖渔业产量所使用的物质。” 渔药被包括在兽药之内,但渔药有其明显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其应用对象的特殊性以及易受环境因素影响两方面。其应用对象主要是水产养殖动物,鱼、虾、蟹、鳖、蛙等,其次是水生植物以及水环境。按照渔药的功能分类,一般可将渔药分为水体消毒剂、内服抗菌剂、寄生虫驱杀剂、中草药、生物制品、水质改良剂等。虽然国家法规没有将水质改良剂归类于渔药,但由于鱼、虾、蟹等水生动物防病的特殊需要,我们还是将水质改良剂归为渔药的一类。无论什么渔药,在使用方法上都可分为内服药和外用药。由于它的特殊性,使用时都应注意以下事项。
1.渔药虽然和其它药物一样,分为内服药和外用药,但使用方法大为不同。使用时,渔药都以水为介质,有部分损耗,用药量应比理论值大。特别是内服药在水中随着时间的推移,损失更多,所以在配制渔用内服药时应稍微增大用药量,并设法让水产养殖动物尽快吃完为好;渔用外用药通常主要是以全池泼洒为主,所以应综合考虑水深和面积两个因素,决不能光以面积作为用药标准,而要以体积来计算用药量。
2.使用外用渔药时(包括水质改良剂),一般还要根据水的透明度来决定是否用药,或用药量的多少。透明度高于50cm,只能肥水,不得杀虫或消毒(消毒型水质改良剂),或者使用剂量减半甚至减量更多。透明度低于20cm时,必须瘦水。透明度高,用量药少,透明度低,用药量多。透明度在30cm时,才可以按照平常用量使用。外用药的使用,相当于水产养殖动物在药水中浸泡,所以用药后24小时内最好不要急于加水、换水及农田灌溉抽水,否则都会降低用药浓度,达不到理想的防治效果。
3.由于水体存在分层现象,最下一层水体基本上不具有流动性,当水深超过2m时,超过的部分不要计算用药量,只按2m计算体积,同时将药品分2次泼洒,时间间隔4~6小时。第一次泼洒三分之二,余下的部分一次性用完。否则,就会可能引起局部地方一时间用药量过多,造成水产养殖动物不适、浮头、药害甚至死亡等现象的发生。
4.外用药物稀释时,必须先放水,在搅拌的情况下,慢慢将药品倒入水中(专门注明的除外),让其充分溶解后再均匀地泼入水中。不要图省事,先放药再一次性加水,防止像二氧化氯等药物遇水后产生化学反应,造成人体受伤等事故的发生。
5.由于水中物质昼夜变化较大,特别是溶解氧一般夜晚较少,通常在夜间和凌晨会出现缺氧、浮头现象,应避开这些时段用药(除增氧药物外),通常可在白天进行,最好在上午使用。使用药品后(包括水质改良剂)48小时内,要注意巡塘,特别是夜间巡塘,防止因水质变化引起池塘缺氧,继而造成养殖鱼类的大量死亡。尽早发现用药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可以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
6.有条件的地方,在使用泼洒药物时,可以先开动1小时增氧机,再泼药或边泼药边开着增氧机。因为药物的水平分布是靠在水面均匀泼洒获得的;而药物的垂直分布,必须借助增氧机(最好是叶轮式增氧机),特别是在高温季节有隔温层,一般是上层水温高密度低、下层水温低密度高,药物不容易向下分布,容易引起表层鱼出现应激甚至中毒。
7.作用于水体的消毒药物,最好是可溶解性的。当然,也有一些缓释剂、泡腾片。这些药物快速的溶解分散,有利于快速发挥功效。外用杀虫剂,一定要多兑水,防止表层药物浓度过高,引起表层水产动物的应激或中毒。作用于底质的药物,最好是沉底的、缓释的。如氧化型底改,缓释型比速效型更好,氧化反应是有个速度问题的。一些提高水体碱度和硬度的水质改良剂,缓释型也比速效型好,因为缓释给水产动物有个适应时间。
8.药物好坏判断,要根据使用需要和功效来判断。不能按可溶或不溶来评判品质;也不能用浓稠或稀薄来判断质量好坏,如某些厂家的碘制剂浓稠的都快倒不出来,则活性都没有;更不能按泼下去鱼虾有没有反应来判断,如有的养殖户认为杀虫剂泼下去,鱼跳窜说明药物好、药效强,这是错误的,只能说这个药物安全范围窄、用多了危险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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