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字解文(18):鱼和渔,由“鱼白”说开去!

发表时间:2022/10/28 10:14:38  来源:齐声唤贤  浏览次数: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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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渔白 应为“鱼白”

《现代汉语词典》称,鱼类制造和贮存精子的的精巢。

《脊椎动物学》(北京大学出版社版,第75页)载文曰:“精巢(俗名鱼白)一对,呈白色。在生殖季节增大到几乎与体腔等长。”

《咬文嚼字》(2009年第1期,第18页)纠正道:“‘鱼白’部分剖开后雌的是被包裹了的鱼子(育苗之前身);而雄的为鱼白之皮肉,此为其生殖器官。”专家称,未成熟的雄鱼,仅有精巢,即鱼白,但无精液。

鱼:可供人们使用的用鳃呼吸的无脊椎动物。如:海鱼、鱿鱼、鲶鱼、黄花鱼。有人说成是“鱼肚红”更是不对了。央视3频道“东西南北中”栏目(2004年3月24日)播出李双江专集(下),他说:“过了一会儿鱼肚发红了,恢宏的日出景观出现了。”《咬文嚼字》就此曾给以纠正。

“渔”和“鱼”的用词:


渔:从事与打捞、养殖有关的职业、事业,用于整体行业。

1. “鱼”的组词还有:鱼舱、鱼贯而入、鱼米之乡、鱼鳍(qí)不作“鱼鯕(qí,如:鯕鳅鱼”)、渔樵、鱼目混珠、鱼死网破、鱼雁传书(不作“鱼燕传书”“渔雁传书”、鱼游釜中、殃及池鱼不作“泱(无边无际之广盛大状,如:泱泱大国)及池鱼”“殃及渔池(养鱼的鱼池)”。

2.“渔”的组词还有:渔霸、渔叉、渔产、渔场、渔船、渔村、渔夫、渔妇、渔港、渔歌、渔火、渔家、渔捞、渔利、渔猎、渔轮、渔民、渔漂、渔区、渔人、渔翁、渔业、渔政、渔舟、渔人之利、渔阳鼙鼓(亦作“渔阳鞞鼓”)

还有:

竭泽而渔:同“涸泽而渔”;做事不留余地,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打算。近义词“杀鸡取卵”。

授人以渔:全句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意思是给别人鱼不如教给他捕鱼的方法,引申为帮人解决问题,不如教会他解决问题的方法。

缘木求鱼:爬到树上去找鱼。比喻方向或办法不对头,不可能达到目的。

3.“渔”和“鱼”的异形词:

1)“鱼”字作首选词的有:“渔竿”亦作“鱼竿”;“鱼钩”亦作“渔钩”;“鱼情”亦作“渔情”;“鱼汛”,亦作“渔汛”。

2)“渔”字作首选词的有:“渔鼓”亦作“鱼鼓”,“渔鼓”为首选词;“渔鼓道情”亦作“鱼鼓道情”,“渔鼓道情”为首选词;“渔具”亦作“鱼具(旧版《现代汉语词典》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以‘鱼具’为首选词)”;“渔网”亦作“鱼网”(旧版《现代汉语词典》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以‘鱼网’为首选词)。

另外,“鱼子(鱼之种。子可组词:儿子、孩子、子房、瓜子)”和“鱼籽(虽然‘籽’同‘子’,但‘鱼子’可以说是‘鱼的后代”’,而‘鱼籽’只能是‘鱼后代还没有变成小鱼之前的鱼卵’。‘籽’可组词:棉籽、菜籽、籽棉等)”为两个词。

“打鱼”与“打渔”不是全等词,即既不是异形词,也不是截然不同的两个词。打鱼,单纯的指捕鱼,即打河里的鱼,范围较小。而“打渔”范围宽。“渔”字指“打鱼”,捕鱼者所进行或从事的生产劳动,是职业;也指打鱼的人(渔夫)。

“渔”误为“鱼”的误例


“渔村”误为“鱼村”:

1)杨翼 胡学元在《四川文物》杂志(1995年第1期)载文《乐山麻浩鱼村崖墓清理简报》。

2)李刚在《河北经济日报》(2011年7月18日)刊载新闻图片,说明词道:“《顺平县南台鱼村果农正在选装鲜桃,准备外运北京市场。”

“渔夫”误为“鱼夫”:

1)《现代食品》杂志(2016年9期)电子版载文《创新让“奇鱼夫”成为餐饮界黑马》。

2)《重庆晚报》(2009年11月)多次刊登“重庆鱼夫鱼头火锅”的广告。

“渔歌”误为“鱼歌”:

1)贺羡泉在《上海文学》杂志(1980年第8期)载文《鱼歌》。

2)新华社(2015年12月28日)消息:“在荣宝斋(桂林)2015艺术品拍卖会上,李可染于1959年春以漓江为主题创作的《漓江鱼歌图》拍出400万。”

“渔火”误写为“鱼火”:

1)(1)赵克勤《错别字例释》《193页》载文《“鱼”与“渔”》,列举误例说:“入夜了,鄱阳湖上鱼火点点,鱼歌阵阵。”(2)王帅 卫涛在《新少年》杂志(2016年第11期)载文《大河背鱼鹰》,写道:“美不美,家乡水——漓江大河背。最精彩的捕鱼方法叫‘鱼火’,当地渔民称之为‘打夜火’。”

2)“鱼火”误用:三川在《金华日报》(2016年3月24日第7版)载文《蒸味无穷》,写道:“要在蒸之前先了解鱼的属性,油多的鱼火要猛。”“鱼火”这里作“做鱼的火”,省略不当,况且没有“鱼火”一说。还有,即使是使用“渔火”也不确切,要知道“渔火”并非是“做(烤)鱼的火”。

“渔翁”误为“鱼翁”:

1)《齐鲁晚报》(2015年11月22日)数字报载文《当好鱼翁乐陶陶》。

2)孔永华在《动物学》杂志(1964年第1期)载文《我国鲳类鱼——新纪录和鹰斑(鱼翁)幼鱼的发现》。

“渔业”误为“鱼业”:

1)陈溥在《黑龙江水产》(1998年第3期)载文《林口县人民政府为加快鱼业发展步伐出台优惠政策》。

2)《中国渔业报》(2014年1月7日第2 版)刊载《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8批)名单》,其中有“灯塔市金升鱼业养殖场”。

“渔政”误为“鱼政”:

中国水产养殖网(2012年8月15日 )上传刘志勇 朱玉贵在《四川工人日报》刊载的消息《四川泸州一群众捕获一条鲟鱼后上交鱼政获奖励》,文章还说:“经鱼政人员查验,发现是一条国家二级保护鱼类中华鲟。”

“竭泽而渔”的误解误用:

1)用作“改弦更张”不留余地:《采·写·编》(2001年第5期)《竭泽而鱼有贬义》,写道:“”宋桂奇《文史知识》(2001年第3期)刊登《武则天时代的举选与近体诗的推广》的长文,其中说,‘武后主持政权后,力图改弦更张,……大有竭泽而渔的气概。’”

2)用作“返还”不够:晓宾在《财政》(1981年7期)载文《这叫“竭泽而渔”吗?》称:“《财政》第4期《‘竭泽而渔’与‘姜太公钓鱼’》说,他那个部门30年来给国家上交了很多的税收,而国家拨给它的投资却只是一点点,这是实行了‘竭泽而渔’的办法。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竭泽而渔,诛求无已。这是国民党的思想,我们决不能承袭。’这个问题不算小。”

3)用作应尽“全部精力”:卢军在《咬文嚼字》(2012年第11期)载文《“竭泽而渔”合乎语境》,称:“2011年12月22日的《中国社会科学报》上一篇题为《得岁百年垂范千秋——悼念朱一玄教授》的文章里,‘但若像一玄师以全部精力黾勉以求,竭泽而渔"里"竭泽而渔’不合语境,应属误用。” 曹波在《咬文嚼字》(2012年第7期)载文《这不叫“竭泽而渔”》,也曾指出此问题。

4)误解海洋会“竭泽而渔”:《咬文嚼字》(2000年第5期)载文《海洋岂能“竭泽而渔”》写道:“《好主妇》(1999年第10期),刊有张抗抗《绿色消费》,称‘浩瀚无垠的海域,疯狂的捕捞已竭泽而渔……’”

“授人以渔”误为“授人以鱼”“授人予渔”:

1)“授人以鱼”:杨加深《中国人最容易用错的字》(第222页),写道:“是‘授人以渔’,不是‘授人以鱼’。”

2)张志达在《咬文嚼字》(2005年第1期)载文《“授人予渔”?》,写道:“《解放日报》(2004年5月24日第5版)载文《向贫困宣战》,文中有小标题“授人予鱼,不如授人予渔“。毋庸置疑,这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之误。”

“渔樵”误读:

央视综合文艺频道“艺术人生”(2010年1月20日),朱军将“白发渔樵的‘樵’(qiǎo),读成了jiǎo”。

(西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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