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和使用水产微生态制剂
发表时间:2018/01/26 00:00:00 浏览次数:2126
西南渔业网-丰祥渔业网秉承:求是务实不误导不夸大不炒作!水产专业网站为您提供优质服务!【郑重提醒】:本站所有文章,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谢绝转载!!谢谢合作~
如今我国微生态制剂虽在水产养殖中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存在的问题仍是显而易见的,要想水产微生态制剂能有一个良好的发展前景,正确认识和使用水产微生态制剂变得十分关键。
一、安全性 许多微生态制剂源于环保制剂,当应用于水产养殖时,应注意菌株的特异性,考虑对水生生物的安全性,如假单胞菌中的荧光假单胞菌和铜绿假单胞菌对鱼类就是病原菌。目前,除光合细菌外,其他的微生态制剂尚无国家统一的产品标准。国内生产厂家众多,产品难免鱼龙混杂,所选的菌种应进行针对性的选择和严格的驯化,防止对渔业生产和人的健康造成损害。因此,应选择那些有研发实力,技术成熟的生产厂家的产品,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二、针对性 目前市场上常见的应用于水产上的微生态制剂产品不是很多,根据其在水产殖中的应用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用于改良水质的,即水质微生态调控剂;另一类是内服以提高鱼类抗病力的,即饲料微生态添加剂。不同种类的微生态制剂其针对性和作用效力不尽相同。高浓度的光合细菌增氧效果最佳;EM菌和硝化细菌消除氨氮效力最高;芽孢杆菌有明显的降低亚硝酸盐的作用;EM菌有助于提高水体的pH。实际应用时,应该根据具体的要求,合理选择微生态制剂,发挥它的最大效力。近年许多学者和生产厂家试图利用不同菌株的不同特性,将多种菌株培育后复合,以期发挥他们的综合效果。但由于不同菌株的生长,繁殖条件不同,同一环境条件难以同时满足所有复合菌株发挥作用的要求,其作用值得进一步探讨。 三、实效性 1.注意微生态制剂的质量:使用微生态制剂时,一定要注意菌体的数量和活力,一般要求每毫升含3亿个以上的活菌体,且活力要强。试验表明,随着微生态制剂保存期的延长,活菌数量逐渐减少,其作用效果明显降低。所以除应注意妥善储存外,还应尽早使用,制剂的颜色和气味发生明显变化,则可能意味着菌体已开始死亡腐败,尽量不要再使用。 2.除了注意保持原有产品中菌体活性外,还可采取适当的活化措施提高菌体的活性,增强使用效果。使用粉剂时,最好用池塘水浸泡30分钟左右,再泼洒;芽孢杆菌在保存期间以芽孢的形式存在,可通过配制好的培养基进行活化,增殖,然后泼洒;光合细菌可用沸石粉吸附后再进行泼洒;使用EM菌时最好按1∶1的比例加入糖蜜红糖水,搅拌均匀后放置半小时左右,促进菌体活化。 3.降低环境因子的不良影响:各种环境因子都可能对微生态制剂产生一定的影响,我们应把不良影响降到最小,选择适宜的水环境,一般控制pH 6-8,水温15-35℃,水体溶解氧2㎎/L以上。当然,不同菌株受环境因子的影响也有所不同。阴雨天使用光合细菌效果不明显;亚硝酸盐和pH偏高的水体,使用芽孢杆菌制剂的效果不明显;pH值低于7或者高于8.5的水体,以及溶解氧含量低的水体,不利于硝化细菌的生长;光对硝化细菌的生长,繁殖也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因此,在使用微生态制剂前,应测定有个水环境因子的指标,依此选择相适应的微生态制剂,并通过改进措施,达到最为理想的效果。 4.把握最佳的使用时期:由于微生物制剂起效具有滞后性,要挥发微生态制剂的治本防治作用,就必须提前使用。尤其是在幼苗开食,食性转换,季节变化,鱼病高发等关键时期,提前使用微生态制剂,才能够收到良好的防病效果。 5.掌握准确的使用周期:微生态制剂进入水产动物体内或者水体环境中,有益菌的数量具有先增后降的生长周期,其长短与菌群种类,密度,水体肥瘦,有害菌的数量等密切相关,一般为20-30天。所以在应用中应参考水体的透明度以及水质化学指标,及时调整。 6.寻求合理有效的使用方法;使用方法好坏是决定微生态制剂效果的关键,应遵循一定的原则。首先要协调好与其他技术措施的关系,禁止与抗生素,杀菌化学药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草药,杀虫剂等同时使用,在施微生态制剂后的生长周期内,尽量不使用化学药物,不换水;此外应按照“交叉交替”原则进行使用,即根据不同的养殖期,不同的水质要求,交叉使用不同类型的微生态制剂,通过外用与内服相结合,泼洒与拌饵的交替使用,不仅使有益菌在养殖环境中形成优势菌群,而且在水产养殖动物体内也成为优势菌群,保障水产养殖动物始终处在健康的生长环境中。 四、规范性 很多存在的问题是由于使用不规范引起的,要想微生态制剂这一市场协调发展,应加强该领域的宣传和管理,可以对从事水产养殖业的人员进行专业的技术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使他们对微生态制剂有一个全面,客观的了解;保证和监督厂家生产规范,且在做广告推介时,不允许任意夸大其微生态制剂产品的作用,以免误导养殖户;不同的微生态制剂,有着不同的生物学特征,因此对微生态制剂的储运管理必须强调个体化原则,根据其不同的生物学特性,采取相应的管理方法。 |
声明:本站未注明出处的转载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未注明出处或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欢迎关注本站(可搜索)"养鱼第一线"微信公众帐号和微信视频号"养鱼第一线刘文俊视频号"以及头条号"水花鱼@渔人刘文俊",将会定期向你推送信息!
上一篇:如何调理与掌控水质?
下一篇:酸性鱼塘的改造
查看评论[0]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