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开幕。会上,福建省人大代表、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庆堂带来关于相关议案,提出限期在水产养殖中全面停用冰鲜杂鱼饵料、孵化特种水产新品种、推进工厂化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期限改革。
以下是议案的具体内容:
01建议限期在水产养殖中全面停用冰鲜杂鱼饵料
陈庆堂表示,福建省近期出台的《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和《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方案》,为加快全省水产养殖转型升级,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但是目前福建水产养殖行业冰鲜杂鱼饵料使用量仍然较大,对水环境和水产养殖有较大安全隐患。
因此,陈庆堂认为十分有必要在全省启动和实施水产养殖冰鲜杂鱼饵料使用减量化行动,并在一定期限内最终实现在水产养殖中全面停用冰鲜杂鱼饵料。他说,这既是促进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保护养殖水域生态环境的需要,又是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迫切需要。
陈庆堂建议,首先要加强政策引导。学习借鉴外省成功经验,根据福建实际,制定“福建方案”。通过提出“十四五”期间福建省水产配合饲料全面替代冰鲜杂鱼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任务,细化分解主产县(市、区)分品种、分年度工作任务,形成方案可行、有技术依托、龙头企业参与推广示范的配合饲料替代冰鲜杂鱼饵料的推广应用机制。
其次是要以创新驱动,增强科技引领。组建由水产技术推广部门、科研院所、水产饲料龙头企业等共同参与的产学研推一体的省级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科技服务团队,加强大宗水产养殖动物全程使用配合饲料关键技术研发;强化主养营养需求基础研究和饲料配方优化;因品施策,针对不同种类特性和不同养殖模式特点,制定试验示范内容和目标任务。
再者是要形成示范带动,推动模式转型。建立省级配合饲料示范基地若干,省市县三级推广系统联动发力,为养殖主体的饲料遴选、养殖管理、测产验收,开展配合饲料在不同养殖品种全程应用效果评估,总结示范经验;完善提升成熟模式,辐射推广,促进绿色养殖技术模式升级。
最后形成模式创新,达到全域覆盖。不断优化和完善相关主养种类从冰鲜杂鱼投喂转变为配合饲料养殖后的关键技术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操作规程。实现养殖冰鲜杂鱼饵料经替代、减量,最后全面停用的目标。
02孵化特种水产新品种 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
作为我国水产业重点发展地区之一,福建省在水产养殖领域一直处于我国水产养殖业发展前列。推进特种水产业发展,是促进福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途。在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陈庆堂带来相关议案,建议孵化特种水产新品种,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
陈庆堂代表指出,福建省“十三五”期间海洋生产总值突破万亿大关,产业转型升级显成效,海洋经济总量持续攀升。福建省海洋生产总值保持10%以上的年增长速度,2020年海洋生产总值约1.15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三,水产品总产量和渔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同比增长1.94%与5.27%。福建省大力发展壮大水产特色优势产业,2020年渔业经济总产值3136亿元、水产品总产量830.34万吨,增长1.9%,均居全国第三,水产品人均占有量、水产品出口额、远洋捕捞产量等多项指标居全国第一;鳗鲡、大黄鱼、鲍鱼、海带、紫菜、河鲀、牡蛎等特色优势品种养殖产量居全国首位,十大特色养殖品种全产业链产值突破千亿元,渔业产业实现转型升级,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但水产育种,一直是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卡脖子”环节。陈庆堂代表建议在“十四五”期间孵化一些符合福建省水产产业特色的新品种,要推广一批、储备一批、孵化一批新的优质水产良种,保障高品质水产种苗的市场供应量。以名贵广盐性鱼类的“马友鱼”作为首推品种,马友鱼肉质细腻、经济附加值高、营养美味,对于完善福建省特种水产良种体系、优化水产养殖结构、实现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陈庆堂代表建议,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福建省水产龙头企业主导,联合科研部门进行商业化育种规划、实施和运营,确保在“十四五”期间孵化落地2-3个特种水产新品种,依托新品种集聚产业发展新动能。针对要孵化的新品种进行项目立项,并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计划表。
1、考察与借鉴台湾特种水产产业发展模式,马友鱼、石斑鱼等高端特种水产品种在台湾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全产业链运营体系,我省可加强与台湾水产业界地交流与合作
2、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建科研团队,明确品种负责人
3、“筑良种、聚链条”,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带动水产品流通、食品加工、餐饮等全产业链条打造,实现高质量发展
4、重点关注福建特种水产新品种育种基础设施的建设与配套。
陈庆堂代表建议政府层面成立跨部门的特种水产新品种种业工作领导组,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进一步加大对建设特种水产新品种的水产遗传育种中心、水产种苗培育基地的经营、用地、各项手续审批办理、补助补贴政策、税收优惠等提供政策性支持;抓紧编制《福建省“十四五”现代特种水产新品种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将特种水产新品种种业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争取在“十四五”期间落地一批现代化、自动化、智能化的特种水产新品种良种繁育基地。
陈庆堂代表表示,上述孵化特种水产新品种的相关管理制度若能改革落实,将有力推动特种水产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将促进社会资本提高投资强度、加快建设进度和扩大投产规模,推进福建特种水产产业转型升级,产业链产值规模再上一个新台阶;提高经济效益水平,带动水产品流通、食品加工、餐饮等全产业链条打造,推动福建特种水产产业高质量发展。
03推进工厂化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期限改革
“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是促进福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途。”陈庆堂建议,推进对现代化工厂化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期限等方面的改革,坚定社会资本大力发展现代化工厂化设施农业项目的信心。
陈庆堂介绍道,近些年福建省设施农业发展迅速,建设材料运用、业态模式不断升级迭代,渔光一体化、农光一体化等新模式已在福建大地生根发芽,提升了福建特色现代农业整体竞争力,保障了我省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季节性均衡供应,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在现代设施农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设施农业用地的使用期限仍待改革。”陈庆堂代表指出,现代化工厂化设施农业是一个高投入、高风险、回报期长、生命周期长的产业。当前福建省各级政府批复给养殖单位/个人的设施农业用地,以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为主,用地批复的租赁期限标准并不统一,各级政府批复给养殖单位/个人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期限的标准也不统一,部分区域统一批复时间为5年、部分区域批复时间与设施农业用地租期一致。这引发了社会资本对现代化工厂化设施农业项目投资强度和产业经营持续性的忧虑。
对此,陈庆堂建议,开展现代化工厂化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制度改革,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探索赋予各相关主体在现代化工厂化设施农业用地上更大的土地配置权。现代化工厂化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期限要延长。参照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延长至50年;推进现代化工厂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期限延长至与该用地使用期限相一致;促进建设用地使用期限及农业设施使用权在市场交易流通。现代化工厂化设施农业建设完工后,在不改变设施农业用地性质前提下,建设用地使用期限及农业设施使用权可进入市场流通交易。
“现代化工厂化设施农业用地的相关管理制度若能改革落实,将有力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陈庆堂认为,改革后将坚定社会资本大力发展现代化工厂化设施农业项目的信心,有利于设施农业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大幅提升现代化工厂化设施农业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为我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