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病采用拌药饵投喂药物的治疗方法
1.投喂药饵的标准量
首先,要根据药物的种类决定用于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基本用药量,在各种渔药的使用说明书中经常可以看见“按每公斤鱼体用××毫克药物,拌和在饲料中……”或者“在每公斤饲料中添加××%的药物……”的表达方式。需要说明的是,所谓标准用药量,是指对养殖鱼类的单位重量或者单位饲料中添加药物用药的量,与实际用药量“标准用药量×饲料总重量(公斤)”之间是有差别的。
根据养殖鱼类重量计算标准用药量,虽然在养殖水产养殖的实际生产中,计算标准用药量有各种方法,但是,只有根据养殖鱼类的体重计算标准用药量,才是正确的方法。这是因为在现代养殖水产养殖生产中,为了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需要经常对养殖的鱼类按规格进行选择,将规格大致相同的个体饲养在一起。因此,即使对于实施群体饲养的养殖鱼类,其个体间的摄食量也是不会有太大差异的。
所谓标准用药量,就是根据不同的药物种类,对养殖鱼类投药后能在短时间内在其体内上升达到有效药物浓度并能维持一定时间的药物剂量。如果超剂量地对养殖鱼类给药,使养殖鱼类体内的药物浓度高于有效药物浓度,只能使养殖鱼类机体受到药物的伤害,而对于疾病的治疗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与此相反,如果给药量过少,药物在养殖鱼类体内不能达到有效药物浓度,尤其是具有抑菌作用的药物就难以达到治疗疾病的效果。
为了推测饲养在水体中养殖鱼类的总重量,可以根据在放养时记录的总数,与每次对养殖鱼类进行选别时的统计数字进行核对,并根据每天的投饵量和死亡数量等进行校正,就不难获得相对准确的数据了。
根据测定药物对致病菌的MIC,表明的是这种药物在鱼类血液中能达到这个MIC的浓度,就能有效地抑制和杀灭这种病原菌,从而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
然而,人们在知道MIC后,所面临的问题是对鱼类给予抗菌素类药物,是将药物拌和在饵料中投喂的。因此,在饵料中添加多少剂量才能使鱼体血液中的药物浓度达到MIC浓度,是需要明确的问题。因此,根据测定MIC的结果,对不同种类药物在不同水产养殖动物中的用药量应该是有所不同的。
表1:盐酸土霉素从不同直径颗粒饲料中的溶出速度比较(Fribourgh等,1969)
根据Fribourgh等(1969)人完成的相关研究结果表明,通过在饵料中添加药物投喂给鱼类的方法,会受到水温、pH、颗粒饲料直径大小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表3)。
我国养殖鱼类种类众多,摄食习惯均不相同,对不同鱼类给予药物时,如何才能做到最佳效果,以往没有相关的研究结果。为了做到精准给药、提高用药效率,了解这些参数也是很重要的,遗憾的是,我国尚缺乏对这个问题的系统研究。
对于每天的投饵率固定的养殖鱼类,将投喂药物的标准量采用在饲料中的添加率表示,也与按养殖鱼类体重计算的标准用药量具有相同的意义。譬如,磺胺类药物的标准用药量按养殖鱼类体重计算一般是每公斤100mg,如果是在饲料中按0.5%的比例添加药物,再按2%的投饵率投喂,就正好合适。标准用药量、投饵率和添加率的关系如表4所示。
鲤、鲫、草鱼和团头鲂等鱼类的投饵率一般均比较稳定,按照表2的方式制定标准用药量、投饵率和药物添加率之间的关系表是可能的,但是,对于翘嘴鳜等以鲜活鱼类为食的鱼类而言,就难以制定出这样的投饵率表了。
2.药物的剂型与饲料
拌药饵投喂法就是要将药物混合在饲料中投喂,为了避免药物的损失和让养殖鱼类能摄食药饵,使用者必须熟知药物的剂型和饲料、饵料的关系。
(1)脂溶性药物制剂
不溶于水的药物制剂虽然可
以与任何种类的饲料和饵料混合使用,但是,根据饲料和饵料种类的不同药饵的制作方法有所不同。在配合饲料中,如果是将药物拌在颗粒和微粒饲料中,可以首先采用相当饲料重量的5%~10%油(鱼油)与药物充分混合,然后将颗粒饲料加入其中混合,使油和药物的混合物吸附在饲料的表面,阴干20分钟后投喂,可以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对于粉状饲料和鱼糜可以将准备好的药物直接混合在其中即可。
(2)水溶性药物制剂
能溶于水的药物制剂可以直接用水稀释后,将颗粒饲料放在其中并稍加搅拌,随着水分被吸入饲料内,药物也被吸附在饲料上。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微粒饲料,由于颗粒比较小,遇水后颗粒很容易散开,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可以将药物用水稀释后,首先加入一定量的淀粉搅拌成稀糊状后,再与微粒饲料混合。对于粉状饲料可以直接加入用水稀释后的药液中搅拌成糊状,作成块状药饵后投喂。由于鲜鱼和鱼糜中含有大量的水分,与药液混合后容易流失,一旦投入水中后其中的药物可能很快地散失到水体中,很难被鱼体摄入其体内。
表2: 标准用药量、投饵率和添加率之间的关系(根据养殖鱼类体重计算的标准用药量和投饵率可以知道药物在饲料中的添加量)
因此,水溶性药物制剂添加在颗粒饲料中比较适宜,而不宜直接添加在鲜鱼和鱼糜中。在鲜鱼和鱼糜中添加时,需要采用粘附剂等措施,尽量防止药物流失。
(3)药物散剂
在药物中添加一定比例的乳糖、酵母粉等作成的制剂,成为药物散剂。在养殖鱼类的药饵中,当饲料的比例过大时,就会妨碍消化管对药物的吸收。因此,在制作养殖鱼类的药饵时,应该注意尽量提高药物在药饵中所占的比例。
磺胺类药物添加在不同饲料中的效果如表5所示。
3.药物与饲料的混合方法
为了提高药物对养殖鱼类疾病的治疗效果,将药物均匀地拌和在饲料中是非常重要的,这是保证养殖鱼类均匀摄食药物饲料的前提。
(1)用颗粒饲料制作药饵
当采用颗粒饲料做药饵时,以水溶性药物最好,其次是脂溶性药物,而药物散剂最差。
在制作药饵时,可以将水溶性药物用相当于饲料重量3.0%左右的水溶解后,将颗粒饲料加入其中,让水分被吸入饲料中即可。如果水分过多不仅不能短时间为饲料所吸收,而且还可能导致颗粒饲料的外层散落,结果是固形部分中不含有药物,药物只是吸附在散落的粉末中,投喂养殖鱼类后就不能获得期待中的治疗效果。微粒饲料由于其粒子较小,表面比较粗糙,很容易吸入水分而散开,因此不宜作为水溶性药物的吸附物。可以用相当饲料重量5.0%~10.0%的油与药物充分混合,然后与微粒饲料混合,使其吸附在微粒饲料的表面。这种方法当然也适用于颗粒饲料。在颗粒饲料中添加药物的方法与药饵入水后的溶出量的关系见表6。
表3:饲料的种类与磺胺类药物的添加方法(依原,1972)
表4:在饲料中添加磺胺甲基嘧啶的方法与入水后的溶出量
将颗粒饲料与药物混合时也可以用搅拌机械进行,以减轻劳动强度。
(2)用粉状饲料做药饵
粉状饲料做成药饵的过程是比较简单的,无论是对于水溶性药物还是脂溶性药物均是适宜的。将水溶性药物用水溶解后与粉状饲料充分混合,作成块状后即可投喂。而对于脂溶性药物,可以首先将粉状饲料分成3等份,将药物添加在1份饲料中充分搅拌均匀,再加入第2份饲料继续搅拌均匀,最后加入第3份饲料混合,这样分成3个阶段混合,就可能使药物在饲料中分布的更为均匀。如果只是制作少量的药饵,还可以将饲料和药物放在塑料袋中,充入少量气体后,通过上下左右翻动塑料袋而使饲料和药物混合均匀后投喂养殖鱼类。
(3)用鲜鱼和鱼糜做药饵
由于鲜鱼和鱼糜中含有大量的水分,药液与其混合后容易流失,一旦投入水中后其中的药物可能很快地散失到水体中,被鱼体所摄入的药物量是非常少的。现在,对于翘嘴鳜等养殖鱼类的人工配合饵料尚未开发成功,采用口服给药的方式投喂药物是比较困难的,有人曾尝试将药物首先混合在粘合剂中再粘附在鲜鱼和鱼糜中投喂,据报道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用湿颗粒饲料做药饵
为了防治鲑科鱼类的疾病,养殖业者通常是利用鲜鱼的鱼糜或者鱼粉与药物混合后制作成湿颗粒药饵喂鱼。用鱼肉和鱼粉制作的湿颗粒药饵投喂五条鰤的试验结果表明,分别对体重为22~106g的五条鰤投喂沙丁鱼肉(A组)、在沙丁鱼鱼糜中加入10.0 %的粉状饲料(B组)和在沙丁鱼鱼糜中加入50.0%的粉状饲料(C组)等3种药饵,在这3种药饵中均按每公斤鱼体重100.0 mg的剂量添加了土霉素。投喂五条鰤后,定时取样测定鱼体肝脏内土霉素的量,结果发现,C组试验鱼肝脏中药物含量最高,B组试验鱼肝脏内药物含量稍高于A组。这种结果说明药饵中的粉状饲料添加量越大,对药物的粘附性能越好,投入水中后能有效地防止药物散失,从而有利于试验鱼摄入更多的药物。
4)投饵量与投饵次数
为了治疗养殖鱼类的疾病,不仅要将药物均匀地拌和在饲料中,还需要考虑怎样投喂才有利于养殖鱼类摄取药饵。一般而言,养殖鱼类的个体越大、饲养水温越高,对饲料的摄食量也越大,但是,如果以养殖鱼类的单位体重决定摄食量,就会发现规格越小的养殖鱼类按体重计算的摄食量越大。
药物在药饵中的浓度越大,即药饵中饲料的比例越小越有利于增强对养殖鱼类疾病的治疗效果。为了探讨投喂药饵的量与治疗效果的关系,有人以虹鳟为试验鱼进行了投饵量对鱼体吸收药物影响的研究。分别对3组试验鱼投喂相当于其体重1.0%、2.0%和3.0%的含有磺胺甲基嘧啶的药饵后,定时测定鱼体内的药物浓度,结果发现投饵量越大的试验组鱼体内的药物浓度越低。一般而言,养殖鱼类体内的药物浓度与治疗效果是呈正相关的,即体内的药物浓度越高治疗效果就会越好。所以,为了提高对养殖鱼类疾病的治疗效果,药饵中饲料的比例越小越利于养殖鱼类对药物的吸收。
然而,对养殖鱼类的人工饲养都是以池塘和网箱为单位进行的大批量饲养的,而尽量地使饲养的养殖鱼类快速生长是所有饲养者的希望。在养殖鱼类的饲养过程中,当饲料的投喂量不足,或者饲料的品质不均匀,个体间的摄食不均匀,就会导致养殖鱼类个体出现较大的差异。投喂药饵的目的就在于治疗疾病,让患病的养殖鱼类均匀地摄食到药饵是获得满意治疗效果的前提。投喂药饵时减少投喂量也是有一定限度的,一般的经验是采用平时投饵量的一半为宜。
由于减少了投饵量,每天的投饵次数也是必须要考虑的。对虹鳟进行每天1次投喂饱食量或者分为3次投喂后,对供试鱼摄食状况的检查结果表明,每天投喂1次饵料的试验鱼能全群平均摄食。因此,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投喂药饵时,因为投饵量比平时减少,以1次投喂全天的饵料量为宜。空腹的鱼体更容易使药饵中的药物进入鱼体内而达到药物的有效浓度,所以,不是特别需要的话,投喂药饵的当天以不追加投饵为好,必要时则以投喂不添加药物的普通饵料为宜。
需要注意的是,投饵量越少使所饲养的鱼类均匀摄食就越困难,因此,精心投喂药饵是必须的。
5)开始投喂药饵的时间
发现饲养的养殖鱼类患病并且确认病原体后,就要尽量做到及时地用药,但是,根据其摄食和游动状态、死亡数量和外观症状等进行综合判断,也是很有必要的。在通常的情况下,当每天的死亡数量达到了全群的0.1%以上时,就应当开始投药治疗。
6)投喂药饵的期间
在各种渔药的使用说明书中,都根据其药物治疗疾病的种类,对投药量、投药方法、投药期间作了明确的记载。对渔药而言,投药期间较短的为3天,较长的为10天左右。
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因为养殖的鱼类品种和养殖环境不同,对渔药的投药期间也有不同的规定。在美国,采用磺胺类药物治疗养殖鱼类疾病的投药期间为患病养殖鱼类的死亡停止后继续投药2天;而在日本,将所有水产医药品的投药期间都规定在5~7天以内,并且在药物使用说明书中特别注明不能连续投药8天以上。我国的渔药和养殖鱼类的品种较多,其养殖形态也有较大的差异,不能简单地与国外的用药期间相比。一般而言,采用抗菌素类药物的最短疗程为5~7天,对于一般急性传染性疾病,当病情缓解后还应继续用药2~3天。用杀虫药物治疗养殖鱼类的寄生虫病时,还应该根据寄生虫的生活史周期以及当时的环境条件,灵活地掌握药物的用量与用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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