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诊断养殖鱼类疾病的方法与程序
按照科学的方法诊治养殖鱼类的疾病,是有效诊治疾病、减少疾病造成经济损失的前提。这里介绍诊治养殖鱼类疾病的基本方法,供广大的水产养殖业者参考。
1.诊治养殖鱼类疾病的依据
迄今为止,在养殖鱼类疾病诊治过程中,尚难做到通过检测患病鱼体的各项生理与病理指标,而对养殖鱼类的疾病进行诊断。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依靠肉眼对病鱼的症状或者借助显微镜的检查,获得对养殖鱼类疾病诊断的结果。水生动物执业兽医可以依照如下几条基本原则,完成对患病养殖鱼类疾病的初步诊断。
1.1 判断是否由于病原体引起的疾病
有些养殖鱼类出现不正常的现象,并非是由于传染性或者寄生性病原体引起的,可能是由于水体中溶氧量低导致的鱼体缺氧、各种有毒物质导致的鱼体中毒等。这些非病原体导致的鱼体不正常或者死亡现象,患病鱼体通常会显示出下列明显的症状。
(1)症状高度相似
因为饲养在同一水体中的鱼类受到来自环境的应激性刺激是大致相同的,鱼体对相同应激性因子的反应也会是相同的。因此,鱼体表现出的症状比较相似,病理发展进程也是比较一致的。
(2)急速批量死亡
除某些有毒物质引起鱼类的慢性中毒外,非生物性病因引起的鱼类疾病,往往可能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出现大批鱼类(甚至是不同种类的鱼类)运动失常甚至死亡。
(3)能够快速痊愈
查明引起疾病的原因后,立即采取适当措施,疾病症状即可很快消除,通常都不需要进行长时间治疗。
1.2 依据疾病发生的季节
因为各种病原体的繁殖和生长是需要各自最适宜温度的,而水温的变化与季节存在明显的相关性,因此,养殖鱼类各种疾病的发生,大多数具有明显的季节性。适宜于低温条件下繁殖与生长的病原体引起的疾病大多发生在为较低的冬季,而适宜于较高水温的病原体引起的疾病大多发生在温度较高的夏季。
1.3 依据患病鱼体的外部症状和游动状况
虽然多种传染性疾病均可以导致鱼类出现相似的外部症状,但是,不同疾病的症状也具有不同之处,而且患有不同疾病的鱼类也可能表现出特有的游泳状态。如鳃部患病的鱼类一般均会出现浮头的现象,而当鱼体上有寄生虫寄生时,就会出现鱼体挤擦和时而狂游的现象。
1.4 依据鱼类的种类和发育阶段
因为各种病原体对所寄生的对象具有选择性,而处于不同发育阶段的各种鱼类由于其生长环境、形态特征和体内化学物质的组成等均有所不同,对不同病原体的感受性也不一样。所以,属于温水性鱼类的鲫或者鲤的有些常见疾病,就不会在冷水鱼的饲养过程中发生,有些疾病在幼鱼中容易发生(如草鱼鱼种阶段的出血病),而在成鱼阶段就不会或者较少出现。
1.5 依据疾病发生的地区特征
由于不同地区的水源、地理环境、气候条件以及微生态环境均有所不同,导致不同地区的鱼类病原区系也有所不同。对于某一地区特定的饲养条件而言,经常流行的疾病种类并不多,甚至只有1~2种,如果是当地从未发现过的疾病,患病鱼也不是从外地引进的话,一般情况下都是需要重新诊断、确认的。
1.6 根据当时鱼类所处的环境因素
鱼类疾病的发生与流行,大多与当时的养殖环境条件有关。所以,对养殖环境(尤其是养殖池水的水化学因子等)的进行比较详细的了解,有助于对鱼类疾病作出正确的诊断。
2.疾病的检查与确诊方法
2.1 检查鱼病的工具
对鱼类的疾病进行检查时,需要用到一些器具,养殖业者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购置。对于养殖规模较大的鱼类养殖场和专门从事水产养殖技术研究与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均应配置解剖镜和显微镜等,有条件的还应该配置部分常规的分离、培养病原菌的设备,以便解决准确诊断疑难病症的问题。即使个体水产养殖业者,也应该准备一些常用的解剖器具,诸如放大镜、解剖剪刀、解剖镊子、解剖盘和温度计等。
2.2 检查鱼病的方法
用于检查疾病的鱼体,最好是既具有典型的病症又尚未死亡的鱼体,死亡时间太久或者机体开始腐败的鱼体,一般不适合用作疾病诊断的病鱼材料。
进行鱼病检查时,可以按照从头到尾、先体外后体内的顺序进行,当发现鱼体上异常部位后,进一步检查是否存在病原体。对于个体较大的病原体,肉眼即可以看见,如寄生鱼体表的锚头鳋、中华鳋、鱼鲺等。有一些病原体因为个体较小,肉眼难以辨别,需要借助显微镜,如车轮虫、斜管虫等原生动物。还有一些病原体需要进行分离培养后才能做出种类的鉴定,如致病性细菌和病毒等。
(1)肉眼检查 对患病鱼体的肉眼检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①观察鱼体的体型,注意其体型是瘦弱还是肥硕,体型瘦弱往往与慢性型疾病有关,而体型肥硕的鱼体大多是患的急性型疾病;鱼体腹部是否鼓胀,如出现鼓胀的现象,应该查明鼓胀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此外,还要观察鱼体是否有畸形。
②观察鱼体的体色,注意体表的黏液是否过多,鳞片是否完整,机体有无充血、发炎、脓肿和溃疡的现象出现,眼球是否突出,鳍条是否出现蛀蚀,肛门是否红肿外突,体表是否有水霉,水泡或者大型寄生物等。
③观察鳃部,注意观察鳃部的颜色是否正常,黏液是否增多,鳃丝是否出现缺损或者腐烂等。
④解剖后观察内脏。若是患病鱼比较多,仅凭对鱼体外部的检查结果尚不能确诊,就可以解剖1~2尾鱼检查内脏。解剖鱼体的方法是:从肛门进剪,沿着鱼体侧线上沿剪开腹壁的一侧,从腹腔中取出全部内脏,将肝胰脏、脾脏、肾脏、胆囊、鳔、肠等脏器逐个分离开,逐一检查。特别是要注意检查肝胰脏有无淤血,消化道内有无饵料,肾脏的颜色是否正常,鳔壁上有无充血发红,腹腔内有无腹水等。
(2)显微镜检查 在肉眼观察的基础上,在体表和体内出现病症的部位,用解剖刀和镊子取少量组织或者黏液,置于载玻片上,加1~2滴清水(从内部脏器上采取的样品应该添加生理盐水),盖上盖玻片,稍稍压平,制作成所谓的“水浸片”后放在显微镜下观察。特别应注意对肉眼观察时有明显病变症状的部位作重点检查。显微镜检查特别有助于对原生动物等微小的寄生虫引起疾病的确诊。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生活在养殖水体中的各种鱼类,身体内外或多或少都会带有几种乃至数种寄生虫。当人们采用显微镜系统地检查鱼体上的寄生虫时,一般总是会发现一些的。不过,检查者即使发现鱼体上有少量寄生虫寄生,也并不能表明这尾鱼就是患了寄生虫病,而是只能表明这尾鱼已经是某种寄生虫的“带虫者”。鱼体上带有少量寄生虫并不影响其正常的生理状况,也就无须采用杀虫药物杀灭这些对鱼体未产生危害的寄生虫。
2.3 确诊
正确诊断疾病,是有效治疗疾病的前提。根据对患病鱼体检查的结果,结合各种疾病发生的基本规律,基本上就可以明确疾病发生原因而作出准确地诊断了。需要注意的是,当从鱼体上同时检查出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病原体时,如果两种病原体是同时感染的,即称为并发症;若是先后感染的两种病原体,则将先感染的称为原发性疾病,后感染的称为继发性疾病。对于并发症的治疗应该同时进行,或者选用对两种病原体都有效的药物进行治疗。由于继发性疾病大多是原发性疾病造成鱼体损伤后发生的,对于这种状况,应该找到主次矛盾后,依次进行治疗。
对于症状明显、病情单纯的疾病,凭肉眼观察即可作出准确的诊断。但是,对于症状不明显,病情复杂的疾病,就需要作更详细的检查方可作出准确的诊断。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应该委托当地水产研究部门的专业人员协助诊断。
当由于症状不明显,无法作出准确诊断时,也可以根据经验采用药物边治疗,边观察,进行所谓治疗性诊断,进一步积累对养殖鱼类各种疾病的诊治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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