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烧鱼鱼头朝向引发老乡斗殴

发表时间:2022/05/14 07:16:09  浏览次数:4511  
西南渔业网-丰祥渔业网秉承:求是务实不误导不夸大不炒作!水产专业网站为您提供优质服务!讲水产里的故事,用养殖人的语境,给你送来一个真材实料的匠心精品文章!

不同的地方,吃饭时也有着不同的“讲究”。在高某的老家,端上来的鱼头应当对着饭桌的主客,也应是主客先吃。但老乡袁某不顾“规矩”,直接转了桌子,让坐在主客位置的高某感觉不受尊重,双方甚至大打出手。5月12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日前南通通州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据介绍,袁某与高某是老乡,本是一起到南通打工的好朋友。2021年某天晚上,两人受邀到土菜馆吃饭,由于一桌都是老乡朋友,大家都喝得比较多。就餐中,服务员端上了一道红烧鱼,按照袁某、高某老家的风俗习惯,鱼头要对着饭桌的主客,并且要由主客先吃。

当时,高某正坐在主客位置上,然而袁某因为喝多了,就直接转了圆桌,把红烧鱼转到了自己的面前。高某认为袁某这是不尊敬自己,于是就让袁某将红烧鱼转回主客位置,而袁某在酒精的刺激下,开始胡言乱语,觉得高某是在众人面前摆架子,于是说了几句气话。

原本开心的聚餐,最终以袁某、高某两人的打架斗殴结束。袁某被高某砸伤了头,高某被公安带走行政拘留了三天。

袁某出院后,一纸诉状将高某告到了通州法院,诉前调解中,双方均情绪激动,视对方为仇人,坚决不同意调解。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袁某与高某就餐时发生矛盾,未能冷静处理,高某砸伤袁某的头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而袁某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依法可以减轻高某的责任,判决高某赔偿袁某相应损失。

近年来因为喝酒误事的案件不少。法官提醒大家,喝酒要适量,成年人酒后遇事应该冷静处理,不要一言不合就动手,要有法律观念,“打架轻则赔偿,接受治安处罚,如果伤情严重,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多为打架算一算成本,除了算经济账,更要算法律账。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声明:本站属公益性没有商业目的的网站,上列文章仅供个人学习参考。本站所发布文章为原创的均标注作者或来源,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许可转载的请注明出处。本站所载文章除原创外均来源于网络,如有未注明出处或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

站(可搜索)"养鱼第一线"微信公众帐号和微信视频号"养鱼第一线刘文俊视频号"以及头条号"水花鱼@渔人刘文俊"!

查看评论[0]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