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药使用效果的判定

发表时间:2021/08/10 23:46:34  浏览次数: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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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几类药物使用有效参数
    1、养殖环境改良剂  能使养殖环境主要指标改善50%以上为显效,1O%~4O%为有效,10%以下为无效。施药2天后,养殖水生动物生理活动应能恢复正常。
    2、抗微生物药物与消毒剂  有效率在85%以上为显效,6O%~85%为有效。
    3、杀驱虫药物  有效率在85%以上为显效,60%~85%为有效。同时还应考虑药物对寄生虫杀灭、虫体活力抑制、动物行为的变化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4、渔用饲料药物添加剂  计算各组水生动物阶段增重、饵料系数、生长速度、成活率、活力指标及经济效益。一般认为其效果比对照组提高10%以上时为有效。
    二、具体治疗效果的判定
    1.死亡数量
    如果选用的药物适当,在使用药物后的3~5天内,患病水产养殖动物的死亡数量会逐渐下降,说明治疗有效,否则即可判定为无效。
    2.游泳状态
    健康的水产养殖动物往往集群游动,且游动速度较快;而患病个体多是离群独游或是静卧池底。采用投喂药饵治疗时,因出现重病症的个体少摄食或不摄食,治疗效果往往不佳或根本无效;而采用浸泡法治疗时,对于病症较轻的个体有可能治愈。如果选用的药物有效,患病水产养殖动物的游动状态会得到逐渐改善。
    3.摄食状态
    患病的水产养殖动物食欲下降,摄食量减少,重病者往往不摄食,如用药物后有效果,则其摄食状态应该逐渐恢复到原有水平。
    4.症状

    不同的疾病有不同的典型症状,如果用药后症状得到改善或逐渐消失,说明治疗效果有效。


(长江水产研究所  罗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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