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鱼病最适施药时间的确定应考虑三个方面

发表时间:2022/01/24 21:22:20  浏览次数:7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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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药时间

1、通常情况下,当日死亡数量达到了养殖群体的0.1%以上时零星极少数死亡有时属淘汰性死亡,可忽略,就应进行施药治疗。 2、施药时间一般选择在晴天上午11时前(一般为9:00~11:00)或下午3时后(一般为15:00~17:00)施药。

施药时间应考虑三个方面

1、渔药理化性质

多数渔药在遍洒施药过程中都要消耗水体中的氧气,因而不宜在傍晚或夜间用药,某些有氧释放的渔药除外(比如增氧剂的过氧化钙、双氧水等),外用杀虫剂不宜在清晨(特定杀虫除外)或阴雨天给药,因为此时杀虫容易造成水体及鱼类缺氧浮头,甚至泛池。但非治不可的除外,比如连绵阴雨又恰逢病情危重之际,必须及时用药救治,否则暴发恶化不可挽救,此时用药后开启增氧机即可。

2、天气情况

池塘泼洒渔药,宜在上午或下午施用,避开中午阳光直射(指夏天)和傍晚太阳落坡的时间,以免影响药效。鱼塘缺氧、鱼浮头或浮头刚结束时不应泼洒药物,因为容易引起死亡事故。如果池塘安有增氧机,泼洒渔药后最好适时开动增氧机。用药时要注意温度、盐度的变化。通常药物的用量是指水温20℃时的基础用量

3、环境因素

常用杀菌剂和杀虫剂的药效随水温的升高而增强,一些杀虫剂的毒副作用也会随水温的升高而增强。如硫酸铜在35℃时全池泼洒就很容易造成中毒,应尽量避免高温用药

对于逆温性的渔药,如菊酯类杀虫剂,更不宜在较高的温度下使用。有些渔药对光线较敏感,见光后易挥发、分解失效,如高锰酸钾、二氧化氯、碘制剂等,因而不宜在中午光照较强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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