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开展海参牛蛙养殖用药专项整治“回头看”,严厉打击违法用药

发表时间:2023/03/16 09:18:33  浏览次数: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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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3月14日印发本年度《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对今年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监管和水生动物疫病风险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其中包括相关省份要开展海参牛蛙养殖用药专项整治“回头看”,严厉打击违法用药;同时排查市售用于水产养殖的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未经审批投入品的安全风险隐患。

根据计划安排,农业农村部今年将重点监测全国31个省区市、4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水产品兽药残留状况,随机抽检1940批次水产品,监测特定养殖海产品中风险物质含量。各省级主管部门结合2022年监控结果,加强对硝基呋喃类和地西泮等药物、乌鳢等品种的监控,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山东、广东、江西等省份,要加强对乌鳢、大菱鲆、牛蛙等品种养殖主体执行休药期的指导,做好池前快速检测和监督抽查,防控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残留超标。辽宁、大连和青岛等地要持续加强海参养殖中的农兽药残留监管。

同时,农业农村部还将开展11个沿海有关省区、计划单列市的贝类产品卫生监测和甲壳类产品典型重金属风险评估,随机抽检贝类100批次、抽检梭子蟹产品超过40次。

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对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推进源头治理,地方各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水生生物生物安全的源头管控,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升级基础设施装备,配套水产良种和防病技术,规范日常管理和兽药使用,持续提升养殖主体的质量安全和疫病防控意识。其中,对于相关省份要开展海参和牛蛙养殖用药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严厉打击养殖生产中违法用药行为。

同时,地方各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及执法机构将统筹协调渔业与兽药、饲料、农药、质量安全等部门的联合监管和执法协作,持续深化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合力实施更为严厉的全程监管,规范执法程序,做好行刑衔接,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同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据了解,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的使用,负责提出和组织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发布监控(测)结果,组织分析研判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养殖水生生物的生物安全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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